陕西省属国企领导的薪酬规定

陕西省属国企领导的薪酬规定

2025-02-25 13:45:28    7730               发布者:admin       字体:【

陕西省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规定主要依据《陕西省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相关内容如下:

### 适用对象
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包括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国有独资企业和未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

### 薪酬构成及确定
- **薪酬构成**: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构成,以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为主。
- **分配系数**: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薪酬分配系数为1,总经理的薪酬分配系数为0.95。
- **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企业所承担的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风险、行业特性以及所在地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省属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年薪,由省国资委根据经审计并通过审核确认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核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上年度本企业经济效益没有实际增长的,不得核增本年度基本年薪。
-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与企业负责人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由省国资委依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 **其他负责人薪酬**:企业其他负责人的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由企业依据其岗位责任、贡献和考核评价结果分别按照0.5-0.8的分配系数确定,分配系数应拉开差距,不能搞平均主义。向社会公开选聘产生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可参照本办法采取协商方式确定。

### 薪酬兑现
- **基本年薪**:列入企业成本,按月支付。
- **绩效年薪**:列入企业成本,根据省国资委的考核结果确定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水平,由企业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其中,绩效年薪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实行延期兑现。延期兑现的绩效年薪在企业负责人任期结束后,依据省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一次性兑现。企业须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任务,方可兑现绩效年薪。

### 管理与监督
省国资委按规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薪酬方案予以批复。企业根据省国资委的批复调整负责人基本年薪,并按规定兑现当期绩效年薪。企业其他负责人的年度薪酬方案,由企业按照规定确定后报省国资委备案。企业全资及控股子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情况,需报省国资委备案。省属企业所属上市公司、境外公司负责人薪酬按照法定程序确定,薪酬兑现情况需报省国资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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