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顒,字中孚,号二曲,清初著名思想家、哲学家,与孙奇逢、黄宗羲并称“海内三大儒”。李顒自幼家境贫寒,9岁时始入村塾。不久父亲病故,辍学在家。后在母亲教诲下借书自学,很快遍读经史诸子。17岁时读《冯少墟先生集》,“恍然悟圣学渊源,乃一意究心经史,求其要领”。18至22岁时,又先后阅读了《周易》《春秋三传》《性理大全》《伊洛渊源录》《近思录》《程氏遗书》《朱子大全》《九经郝氏解》《资治通鉴》《通鉴纪事本末》《大学衍义》《文献通考》《通典》《通志》《二十一史》等,遂成为饱学之士。
李顒读书治学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悔过自新”,不惜以今日之我,攻昨日之我。李顒少年时喜读明代学者周钟的著作,被书中宣扬的忠孝节义精神而感动。后来听说周钟投降李自成后,李顒大为不满,认为这是失节,耻莫大焉。于是将此前读过的周钟的所有著作,悉数焚毁,以示绝决。
30岁后,李顒的学术思想又有了较大改变,开始倾向于体认心性之学。清顺治十四年(1657),李顒在病中摄神静坐,对于理学家所说的“默坐澄心”有了新的感悟。当时他一日三静坐,黎明、中午、午夜。静坐时均要焚香一炷在前,使心既“静而虚明寂定”又“动而虚明寂定”,在本体未发之中和已发时求“致中和”。在这种生理与精神俱发生改变的时候,体悟到那种“灵机天趣”、“流盎满前”、“跃鱼飞鸢”的境界。兴趣转移到体证心性上后,李顒认为这才是为学的第一要旨,其余皆为枝节。据《历年纪略》载,李顒当时曾感慨万千地说:“余初茫不知学,泛滥于群籍,汲汲以撰述辩订为事,以为学在是矣。三十年后,始悟其非,深悔从前之误。自此鞭辟著里,与同人以返观默识相切砥,虽居恒不废群籍,而内外本末之辩,则析之甚明,不敢以有用之精神,为无用之汲汲矣。”不仅如此,李顒还将自己此前花费数年心血写成的《帝学宏纲》《经筵僭拟》《经世蠡训》《时务急著》等著作付之一炬。李顒之所以焚去这些著作,一是因为这些著作多是辩证考订之作,为李顒所不取;二是因为这些著作沿袭、依照他人之著,读什么书即有什么样的著作,自己并没有一个一以贯之的宗旨,缺乏切身体会,不免纸上谈兵。李顒这种返观自省、自我批判之举实在是精神可嘉。
李顒不仅对己苛刻,对人亦是如此。有次,一位友人以文选寄赠,请他批点,李顒回信说:“台翰忽至,求批所纂昭明文选。……是书连篇累牍,莫非雕虫,中间有何可取!……程子有言,学也者,使人求于内而求于外,非圣人之学也。……著述一事,大抵古圣贤不得已而后有作,非以立名也,故一言出而炳若日星,万世而下,饮食之不尽。其次虽有编纂,亦不必当时夸诩于人。或袛以自怡,或藏诸名山,至其德成之后,或既死之日,举世界其余风,想其为人,或访诸其子孙,或求其门人,思欲得其生平之一言以为法训。斯时也,是唯无出,一出而纸贵洛阳,千门传诵矣。……比见足下以其所著诸书,辄出以示人。人之服我者固多,而议我者亦复不少。其服我者,不过服我之闻见精博,能汇集而成书也。其议我者,直谓我躬行末懋,舍本趋末,欲速立名。”李顒认为,著作如果无关道德修养和品格提升,著作如果与个人身心性命不能合二为一,就没有必要撰述和流通。他认为著述的最高标准就是要有益于身心,从内心自觉流出。
李顒特别重视学者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他说:“儒学明晦,不止系士风盛衰,实关系民生休戚,世运否泰。”为此,他号召学者在读书治学之余,一定要大发事功,惠及苍生,做社会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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