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史飞翔:鲁迅的遗嘱

理事史飞翔:鲁迅的遗嘱

2013-12-16 10:01:44    106次点击               发布者:李铂岩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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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1019日,鲁迅在上海病逝。第二天,天津《大公报》发表《鲁迅的七条遗嘱》。全文如下:

【上海十九日下午十一时发专电】鲁迅在《中流》杂志第二期发表《死》一文中有七条遗嘱。()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赶快收殓,埋掉,拉倒。()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大公报》中提到的《死》一文,系44天前,也就是95日,鲁迅在病中写下的一篇杂文。在这篇杂文中鲁迅写道:“我只想到过写遗嘱,以为我倘曾贵为宫保,富有千万,儿子和女婿及其他一定早已逼我写好遗嘱了,现在却谁也不提起。但是,我也留下一张罢。当时好像很想定了一些,都是写给亲属的,其中有的是:……(七条遗嘱内容同上,略去)此外自然还有,现在忘记了。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曾子言:“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话用在鲁迅身上并不灵验。鲁迅的遗嘱,同他以往的文章,乃至同他的为人一样,棱角分明、风骨凛凛,眼里总是容不下一粒沙子,无论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都是咄咄逼人。与一般人的“温情脉脉”不同,鲁迅的遗嘱敢于直面“真实的人生”,不虚伪、不矫情,甚至不乏“世故”与“心机”。

细读鲁迅遗嘱,除了一切从简、忘掉悲伤以外,似乎还有以下几点大可引起我们的注意:首先是“重友情”。“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鲁迅生前明确表示,“死后不收任何人一文钱,领导的不收,下属的不收,同事的不收,街坊的不收,但对于朋友,却可以不在此列。”据说,这后半部分文字“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是听了别人的建议后才加上的。这表明鲁迅在坚持严格的做人原则和苛刻的要求时,还是给老朋友留足了面子,充满浓浓的人情味。其次是“不忘战斗”。与胡适的宽容不同,鲁迅至死不宽容。行将离世的时候,仍要声称“一个都不宽恕”。对于那些“空头的文学家和美术家”,鲁迅是深恶痛绝,即便到死,也要痛骂一声,显示出一种绝决的人生态度。最后是“警惕诱惑”。鲁迅说:“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应许你升官,应许你发财,其实背后都是想从你手里得到什么。正如《战国策》所说:“以财交者,财尽而交绝;以色交者,华落而爱渝;以权交者,权倾而亲离。”

莎士比亚说:“一个人的临终遗言,就像深沉的音乐,有一种自然吸引注意的力量。”鲁迅的遗嘱,透露出一个即将倒下的战士对世事的洞悉以及对死亡的平淡。鲁迅对自己一生做的“自我鉴定”是:“平生所作事,决不能如来示之誉,但自问数十年来,于自己保存之外,也时时想到中国,想到将来,愿为大家出一点微力,却可以自白的。”鲁迅并不讳言“于自己保存之外”如何如何。不仅如此,他还告诫青年“但倘若一定要问我青年应当向怎样的目标,那么,我只可以说出我为别人设计的话,就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有敢来阻碍这三事者,无论是谁,我们都反抗他,扑灭他!”阅读鲁迅遗嘱,我们感受到是,鲁迅生命之泉,最后一刻喷涌而出的,是对人的最普通、最平凡的生活的渴望,眷恋与珍惜。他的人生之曲最后一个音符是属于生的欢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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