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晓宇
狗这东西历来被认为是忠诚的,一条狗在世上活了一生,对于狗说什么的都有,褒贬不一,狗急跳墙、狗眼看人低、狗改不了吃屎、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等。似乎只有一句还好听点,那就是狗东西真不是东西。
狗也分三教九流高低贵贱,有的狗被当做宠物,被主人倍加爱护。有的狗被当做看家护院的畜生,还有的狗被人遗弃,成为野种。有的狗从出生的那天开始,就注定潜在成为被人作为食物吃掉的命,不管它是否愿意。狗的地位不同,其生活境遇大相径庭,从长远的趋势来看,不论其在某个生命期间如何的受宠,但最终逃不掉被烹杀和遗弃的命。
宠物狗必须是个聪明的东西,它察言观色,须从人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间猜中主人的心思,于是它要做出各种动作或安慰或献媚讨人喜欢,方能从人那里讨到可口的食物。于是它能长久地靠近人,甚至于和一个人几乎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这时候人已经把狗当作了知己,当作了宠物,成为主人生活的一部分。狗一旦成为人的宠物,它从此不用工作和劳碌,也从不用为生计四处转悠,它就可以乖乖地躺在擦鞋垫上,沐浴着温暖的阳光,等待主人开门时摇晃几下尾巴,享受安逸的生活。可以与主人同吃同住,可以得到主人抚摩,亲吻,甚至上主人的床。人从它的神态和摇摆的尾巴中感到了一种满足,甚至认为它是多么的可爱至极。在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一些人在迷茫、困惑和由于亲情淡薄带来的孤独的心多少会在那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摇尾乞怜的狗身上得到满足,但不论狗底地位如何的高,狗始终只是人的玩偶而已。
不是每条狗都能成为宠物,一般的狗是无法得到主人的宠爱,狗要成为宠物必须具备一些条件,一些条件与生俱来。宠物狗之所以会被人偏爱,过分喜爱,是因为这种狗有天生的名贵,如果某种东西俯拾即是,随处可见,那很少会得到人宠,如土狗,家狗,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种东西并不见得珍贵,但娇羞可爱,如哈巴狗等,象野狗、疯狗是很少有人当宠物养的。
作为宠物的狗不仅仅要具有天生讨人喜欢的脸蛋,还必须有讨人喜欢的行为。做一条好狗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作为宠物狗必须学会察言观色,在主人得意时极尽阿谀奉承,逗主人开心。如果不会点头哈腰,不会摇尾巴,胡乱撒尿,不懂得主人的心思,主人心情不好的时候,表达错误的表情,或者给一点阳光就灿烂,登鼻子上脸,狗仗人势乱叫乱咬,惹下乱子主人无力承担,这样的狗不会真正得到主人的青睐,还少不了脚踢棍棒。
再名贵的狗,再得宠的狗,不论它是如何的高高在上,但总无法改变自己吃屎的本性,可见狗也是贱命一条。关于狗吃屎,清纪晓岚学士曾将此放大到极致。御史平素就与和珅狼狈为奸,今天又来抱粗腿拍马屁了。于是纪大学士诙谐地说:“狗这东西可没准性,遇肉吃肉,遇屎(御史)吃屎啊!”一席对话,逗得大家前仰后合,眼泪都笑出来了。和珅和那位御史自讨个没趣,脸都红了。狗毕竟就是狗,这个典故把狗不本性诠释得淋漓尽致,趣味横生。
狗在乡下是用来看家护院的,这样的狗介于宠物狗和野狗之间,属于寻常百姓。不必过分去察言观色摇头摆尾,也不必担心没有食物而吃了上顿没下顿,虽然粗茶淡饭但能混个肚圆,所谓平民之乐了。但这样的狗也是有使命在身的,不论谁来门上讨扰,即便做做样子,也必先扯响嗓门恶恨恨地对着来人大叫几声,必把栓它的铁链拉得绷直做出咬人的姿势。这样大有好处,狗可以向主人表现出对自己职责忠诚,也可以帮主人抵挡一下不必要的麻烦。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得忘掉大半。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便要识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快要狗血喷头了。
对于主人的话,家狗也是必须低头哈腰,唯唯诺诺地称谓:在下愿为您效犬马之劳。 甚至有时候一些不属于自己份内的事情也必须兼顾到,比如耗子在从眼皮下掠过的时候,狗必须去追赶,虽然是多管闲事。在主人遇到危难的时候,狗必须舍身相救,付出一切。忠狗义犬,是为主子而不惜奉献狗命的。狗这东西不论如何对主人怎样的忠贞,见到两样东西必露出自己本性,一为肉,二为屎,为了这些东西,狗便会干出一些鸡鸣狗盗的事情出来,甚至不顾一切。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狗日的狗自己的身体、思维、爱情都属于主人,如果干出苟狗营蝇的事情如让主人发觉了狗有二心,狼心狗肺的狗少不了主人斥责痛骂,严重的时候也许还要棍棒相加,这时候如果不能忍受只能狗急跳墙了。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炖了肉剥了皮。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有头脑的人不会与狗计较的,失势的狗还是狗,人不愿意痛打落水狗。被狗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记恨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所以,一条狗随时又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
一条狗老了,不管是宠物狗还是家狗,不能察言观色洞悉主人的心情,不能看家护院保证主人的财物,不论如何如何聪明伶俐或者忠心耿耿,最终摆脱不了被遗弃的命运。狗恶名背了,被脚踢了,点头哈腰一辈子,很少有好的下场。狗的命掌握完全在主人的手里,得意时嚣张跋扈,失势时成为丧家之犬。一些狗曾经趾气昂,张牙舞爪过一段时间,但后景总得不到善终,比如狗腿子。没有利用价值的狗,大多主人不多理睬,没有主人的狗这时候便成了野狗。
做一条年轻的野狗也没有什么不好,关键要有矫健的身体,可以从同拌嘴里夺来食物,能从人的手中抢到食物逃脱,避免被打断狗腿。这样的野狗可以自由自在,可以不务正业,整天悠悠荡荡,这儿窜窜,那儿转转,今天跑到这儿嗅嗅,明天跑到那里闻闻,不必看家护院,不必摇头乞食,也不承担狗族的责任和义务,不用考虑养老婆养娃,也不用考虑如何让狗的队伍茁壮成长,发扬光大,它们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今朝有肉骨头今朝醉,明朝没骨头啃树皮。野狗疯狗,没有健全正常的脑子,没有主人,也不忠于谁,所以谁也不敢收留,有骨头有肉就是娘,因此大多没有教养,咬同类,咬人类,甚至对于以前豢养过它的主人也敢胡吠一通,你要弯下腰做一个扔砖头的姿势,它也就灰溜溜跑了。这样的狗没有狗品,几乎长期散漫惯了而成为疯狗,疯狗无忧无虑,野性十足,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嗅觉灵敏,那里只要稍有动静,它们便会一哄而上,四蹄乱飞,翻找人类丢弃的骨头或肉渣,如果没有,它们常会恼羞成怒,对着人群狂吠不已。有时为了一个骨头,它们也会发生内讧,互相撕咬,直到双方皮开肉裂,精疲力竭,甚觉无聊才罢手。
失势野狗,没有主人的庇护,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从此不敢再趾高气昂,一副灰溜溜的样子苟延残喘。从前是狗眼看人低,现在是人眼看狗低,每天在饥肠辘辘中胆惊受怕中度过,为生计发愁,为人的追杀而担心恐慌,挨两砖头是可能的,一不小心还会饿着肚皮被人烹杀。如果那条野狗突然被那个昏了头主人相中成为宠物,那它那帮野狗兄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别指望会鸡犬升天,狗这东西历来喜欢吃独食。
狗的主人必须有一套管理狗的办法,让狗伏伏帖贴的听话。或拳脚棍棒,或骨头肉皮,反正对狗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因地制宜的一套治狗方法。而且对狗的行为所发生的后果有能力承担,不然狗惹下乱子,只有狗自己去承担,免不了被射杀,也免不了狗主人伤心落泪。有人牵狗的,也有人被狗牵的。有狗仗人势的,也有人仗狗势的。狗仗人势的,朝天乱叫,只待主人一声斥喝,狗就灰溜溜地夹紧尾巴再也不敢高啃声;如果人仗狗势的,那结果将十分可怕,因为局面无法控制。
作为狗腿子,狗说出的话是不中听的。狗毕竟是狗,因为地位或是自身的素质和本性,不论如何狂吠,狗的话总难让人接受,所谓狗嘴吐不出象牙。人怕狗,其实是怕狗的主人,这样狗便可以狗仗人势,胡乱扎势。
狗就是狗,不论你骂它狗日的或者狗娘养的,它是不会懂得人的话的,永远不可能拥有人的智商。 倘若狗知道人间还有一些不配为人甚至连猪狗都不如的人,也许狗们会对他们如此评价:瞧你,狗模人样的!
呵,狗这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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