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2016-12-06 14:18:15 · 425次点击
2016年1月召开的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全党上下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从国有企业整体情况看,因为思想认识、管理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在企业经营中不能正确面对和处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出现,反映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在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要针对变化的实际,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调查发现,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违纪违法问题。
1.小金库问题比较突出。尽管中央不允许国有企业私设小金库,但是,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小金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比如,2015年7月中国邮政通报的9起私设小金库典型违纪问题中,黑龙江省分公司市场经营部将2011-2013年“思乡月”厂商返利款存放账外,私设“小金库”;2012年3月至2015年4月,北京邮区中心局下属火车运输分局利用5条火车线路和1条汽车线路从事利载,截留取得的部分收入私设“小金库”;广西区百色市靖西县分公司利用公款私存、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等方式私设“小金库”等等。这些小金库问题的存在,容易导致和引发一些诸如私自挪用、私分资金、侵吞利息收入等违法行为。
2.物资采购领域违法现象严重。在许多国有企业中,物资采供领域违规操作和违法现象严重。调查发现,①按规定该招标的未进行招标。比如,规定3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要进行招标,在实际执行中,许多企业为避免招标,将项目进行层层分解,将45万元的项目分解成3个15万元的项目;②泄露标的。有的招标中,出现多家参与招标方标书与投标金额接近甚至一致问题;③违反相关采购审批流程,有的二级企业在选合作方时不允许其它部门参与,造成采购不透明,存在暗箱操作问题;④招标过程不规范。有的没有规章制度可依,过程随意性大,有的由负责单位领导操作,而不是由企业主管招投标单位牵头操作;⑤在招投标过程中,一些评委发表引导性意见,影响其他评委的选评。
3.废品销售问题频发。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部分单位废品处理方面缺少严格的监控,或监督流于形式。有的单位废品销售资金不入账,作为本单位的小金库,用于企业其它支出。有的单位入账金额与实际销售金额不符,比如1000吨的铁削销售,入账仅600吨,甚至更少。
4.违规发放领取津贴补贴。调研发现,一些国有企业存在违规发放领取津贴补贴问题。有的企业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有的企业巧立名目,向干部员工发放各类奖金、实物等;有的企业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有的企业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有的企业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变相在工会会费、福利费中发放津贴补贴。
5.职务消费问题突出。调查发现,一些国有企业职务消费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公车私用、私客公待、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仅运输费而言,据调查,社会车辆每万公里运输成本为8215.4元,而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则高达数万元。对一部分人来说,公车甚至成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摇钱树”。在一些小车维修店,堂而皇之出售电饭煲、消毒柜等小电器。
“招待费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一语道出职务消费中的暧昧。一些国企领导干部把吃喝扩大化,节日请,典礼请,来访请,业务请,工作请,交谊请,只要能想到吃喝由头,便成一桌酒宴。公款旅游、私客公待、公款读书、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层出不穷,吃的开成办公用品,用的可以开成资料费,礼品、旅游费可以开成会务费,而且假发票、白条发票比比皆是。
6.中高层领导存在违规办企业问题。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中,中高层领导利用职务之便,开办相关关联性企业,为本企业提供物资供应等,在付款等方面为其“开绿灯”,将国有资产让利给关联性企业,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7.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为数不少的国企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着暗箱操作、变相侵吞国有资产现象,个别中高层领导干部中饱私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问题。
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产生原因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许多国有企业党组织没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委也没有肩负起应有的监督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大多数国有企业党组织主要领导很少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很少对纪检部门提要求,对企业纪检工作的支持力度不够,致使企业纪检部门不敢放开手脚开展相关工作。企业纪检部门因为缺乏上级领导支持,在一些问题上不愿管、不敢管,出现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2.基层纪检机构组织不健全。在相当部分国有企业中,二级单位无专门纪检监察机构,用人机制不完善,纪检人员欠缺,薪资待遇低,岗位积极性不高。绝大多数企业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属于政工工作,进而导致监察力量薄弱,且大部分纪检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具备查办案件的能力。另一方面,企业赋予纪检部门兼职事项多,如让纪检人员参与后备干部考试、干部述职考评等工作,致使纪检部门“三转”工作走过场,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3.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当前,一些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许多企业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日常教育培训范畴,很少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培训和类似活动,即使组织,也是一次性的,持续性不强,效果不好。
4.制度不健全。腐败的根源源于制度问题。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制定相适应的制度。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与改革发展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却没有及时跟上,管理水平明显滞后于发展速度,一些制度还未进行及时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比如审计制度、招标制度等,在制度上不全面,为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发生提供了机会。
5.执行出偏差。制度能否得以贯彻执行,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能否最终实现的关键。企业虽然在反腐倡廉方面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良好的制度得不到真正的执行也无法起到拒腐防变的作用。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制度,但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领导干部对企业出现的许多违纪违法行为及问题,在处理解决时难以到位,存在有制度而操作难等问题,造成制度形同虚设,制度乏力,缺乏对行为的有效规范和约束,反而形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成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6.监督不到位。一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权力过多、过大、过分集中,导致内部相互制约机制不协调,办事不透明,以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现象严重;有些企业领导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廉洁的关系,片面追求生产经营,片面追求利润,不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监督部门担心被指责监督影响了发展效率而存在不敢监督现象;有的企业监督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怕得罪人,影响个人前途,放弃监督等。
三、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常抓常新的工作。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从多方面、多渠道、多角度、多载体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使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思想上不想腐、在权力运行中不能腐、在监督下不敢腐。
1.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企业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在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加强领导,旗帜鲜明支持企业纪委开展工作。国有企业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
2.健全基层纪委机构,切实履行纪检职能。国有企业纪检机构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要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有条件的公司要成立纪检部门或者纪委监察室,遴选和配备专业能力较强的干部,要调整纪检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留住人才,切实履行纪检职能职责。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自我监督,提高履职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3.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是首要任务。要整合教育资源,拓宽覆盖范围,积极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氛围。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的新形式,不断创新党风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感染力和吸引力。要突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这个重点,强化岗位廉洁风险防范教育,把提高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作为重中之重。要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分不同对象,选择不同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4.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企业廉政体系。对国有企业现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不完善的要完善,有缺陷的要调整,该配套的要配套,需要细化的要制定实施细则,使各个制度规定互相衔接,形成有机整体。比如,要细化和完善国有企业审计监察制度,在物资采购领域,要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相结合,把反腐倡廉的内容寓于企业运营管理之中,贯穿到企业规章制度之中,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5.加大执行力度,以严肃办案形成震慑力。有了制度,贵在执行,制度规范一经制定出台,就要不折不扣的执行,要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上下功夫,严厉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切实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为突破口,把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作为本部门必须履行的主业。对于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涉及重大决策制定、干部的选拔任用、大额资金使用,对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案件要严厉查处,形成高压新常态,从而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6.强化监督制约,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保障。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强化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制约,将监督重心从监督领导人转移到监督权力运作上来,实行权力的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和有效制约,保证领导人员手中的权力不被滥用。要以程序监督为重点,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权力的运行程序,确定管理流程中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点,探索有效防治腐败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各监督主体作用的同时,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深化厂务公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努力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的氛围和环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国有企业要全面贯彻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做好坚实的保障。(陕汽控股集团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张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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