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借临安产业园项目介入一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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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借临安产业园项目介入一级开发

2010-03-04 08:58:44  ·   72次点击

  ⊙本报记者 彭友   

  龙元建设昨日与自然人张弦签署《增资协议》,双方根据协议将对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龙元建设增资1616.7万元,增资完成后石与木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另外,石与木与临安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7月27日签署《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石与木拟与临安市政府授权的国有独资公司临安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项目。

  增资前,石与木系自然人张弦独资设立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的一家投资咨询公司。根据协议,龙元建设对石与木的增资额为1616.7万元;张弦对石与木增资额为909.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石与木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536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61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75%;张弦出资919.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25%。

  根据石与木与临安市政府于2009年7月27日签署《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拟与临安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石与木出资8000万元,占比80%;临安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比20%。

  龙元建设表示,鉴于石与木自有资金不足,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根据实际进展,择时向其划拨专项用款5500万元,专项用于与临安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据悉,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合作开发项目位于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内,包括但不限于2.8平方公里,临安市政府承诺为项目另再保留1平方公里的拓展空间。

  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为8年,预计整个开发时序持续到2016年;项目总投资规模不少于40亿元。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土地一级熟化;以石与木为龙头的二级开发;项目公司对实施区域内重大公共服务项目拥有经营管理权。

  龙元建设称,目前临时市人民政府与石与木签署的为《框架协议》,正式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存在正式不能按约签署的风险;因项目开发周期长达8年,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开发进程等风险以及可能不能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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