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状告宝鸡人社局 因退休被认定为“普工”
2016-11-21 08:48:58 · 2158次点击
宝鸡人强师傅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经是汽车驾驶员了,但2008年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却给他按普通工人办了退休。
按照国家人事政策,汽车驾驶员属于技术工人,退休工资要比普通工人高一些。近日强师傅将宝鸡市人社局告到了法院。据宝鸡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这是该单位挂牌以来面临的第一起行政官司。
1971年就已经是汽车驾驶员
68岁的强师傅上世纪60年代参加工作,档案资料显示他在1971年就是汽车驾驶员了,当时的单位是宝鸡市糖酒公司。强师傅回忆说,他当时考取了驾驶证后先是开卡车,后来驾驶小汽车。
强师傅在“文革”期间被冤入狱,后来获得平反,1987年宝鸡市商务局党组做出决定,恢复了强师傅的公职和工资级别,在为他补发工资的同时,还分配了住房。但由于当时商务局机关没有岗位,所以单位同意他外出自谋职业,并许诺随后如果有岗位一定给予安排。记者在当时的文件上看到了这些。
之后,强师傅就自谋职业在当地一家集体企业上班。“待岗”期间的1991年,强师傅参加了原宝鸡市劳动局组织的驾驶员等级考试,并取得了高级驾驶员证书。
2012年,64岁的强师傅向人事档案所在的宝鸡市商务局提出退休申请,单位同意了他的请求,并将相关材料按程序申报宝鸡市人社局,记者看到,在该材料中,强调应该给强师傅按照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办理退休待遇。
2014年6月,强师傅被同意退休。但当他看到相关文件时,却一下子懵了,因为宝鸡市人社局同意他退休的文件认定他此前的身份为“普通工人”。
通过“民告官”讨说法
宝鸡市商务局也认为给予强师傅的退休待遇不合理,遂于2014年8月向宝鸡市人社局发文,认为其应该享受技术工人高级工的退休待遇。但宝鸡市人社局没有采纳宝鸡市商务局的说法。
强师傅发现,当年他申请办理退休时,认为他应该享受高级技术工人待遇的商务局领导后来调到人社局任领导职务,就去找该领导评理,说当年你在商务局时不是一直认为我就是技术工吗,怎么如今却不承认了?该领导没有解释。
强师傅随后又向宝鸡市政府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但法制办答复此事不属于行政复议范畴,建议他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今年11月7日,强师傅将宝鸡市人社局起诉到了宝鸡市金台区法院,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这起“民告官”行政案件。
11月15日,强师傅告诉记者,他对这个官司很有信心,因为他咨询过多名律师,均认为国家退休政策的原则是“拟宽不拟严、就高不就低”,而且事实上他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经属于技术人员了,退休时就应按此执行相关待遇。
11月17日,宝鸡市人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答复记者说,目前他们还不知道被强师傅告到法院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