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计生新政:婚假最多13天产假最多183天
2016-05-25 08:22:09 · 2948次点击
据陕西传媒网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对自己的婚假到底能休多少天特别关心。相应的如何休产假同样成了准妈妈最为关注的话题。
5月24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传媒网记者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修改二稿》)了解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3天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10天假期,可以休13天婚假。产假也在98天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60天,参与孕前检查的女性还可以再增加10天产假。而最终结果将在5月26日经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择日实施。
陕西将原有20天晚婚假分拆给婚检假孕检假各10天
记者了解到,此前,我国鼓励晚婚晚育,给予额外福利。如在原有3天婚假基础上,晚婚假可延长至10到30天不等。而在今年1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计生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提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可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今年,关于晚婚假的存废也已尘埃落定。也就是说,今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东武介绍,《修改二稿》并没有减少原晚婚晚育假的天数,而是将参加婚前检查的增加了10天婚假,参加孕前检查的增加了10天产假。记者了解到,产假在法定98天的基础上,参加孕检增加的产假10天,再加上省政府补充修改意见提出的增加产假60天,最多有望休168天。如进行的是剖宫产手术,则能够休到183天。
单位无法保证哺乳条件的经协商后可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
除了婚假产假外,哺乳假也备受关注。就在不久前的母亲节上,不少职场妈妈在网上吐槽单位并没有哺乳室等相关设施。
对此,顾东武介绍,《修改二稿》规定,女职工孩子满一周岁之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女性产假期间男方将享有15天护理假 异地居住可休20天
除了产假,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修改二稿》规定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记者在梳理了一下多个省市护理假的休假情况,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均有25天假。除这两地外,四川省规定,男方有20天护理假。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福建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山东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陕西属于中等偏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