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鼓励员工举报企业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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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鼓励员工举报企业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30万元

2015-11-10 09:24:40  ·   1640次点击

 西部网讯 (记者 敬泽昊 通讯员 张伟峰) 为进一步强化乳制品和白酒质量监管,促进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查处行业内部存在的潜规则及违法违规行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在乳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的通知》(简称以下《通知》),鼓励企业员工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奖励30万元。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任彦保介绍,“吹哨人制度”最早源于英国,警察发现有案件发生时,吹响哨子以引起其他警察或路人注意,他们是最早的“吹哨人”。后来,“吹哨人”延伸为及时发现并报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的告密者。欧美很多国家都立法建有“吹哨人制度”,即靠内部员工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察觉问题,吹响哨声,制止问题。美国在19世纪末期也面临着食品安全的问题,而“吹哨法案”则起到了保护告密者、鼓励公民参与的积极作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局统一印制《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员工书》、《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全省白酒生产企业员工书》,呼吁全省乳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

    企业员工如发现乳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有使用非食用物质和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收购不合格原料奶或白酒生产非法添加甜蜜素等;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涉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1),一经查实,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陕西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奖励,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2000元起,最高可达30万元。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建立“吹哨人制度”,能够及时发现隐藏的问题,吹响哨声,监管部门能及时组织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陕西省首先在全省乳制品和白酒两个高风险品种行业实施,在实践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向食品其他品种延伸,最终实现全覆盖,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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