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收60平米以下商品房用于保障房 每平约4500
2015-10-22 16:11:02 · 2788次点击
为进一步促进西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创新保障房房源筹集模式,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转换通道,我市拟购买社会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购条件
按照中、省租赁型保障房建设标准和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有关要求,拟收购的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收购范围: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
(二)选址标准:公共交通便利、生活环境宜居,且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三)建设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成套住房;
(四)收购价格:4500元/㎡左右。
二、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商品房所有人请于2015年10月30日前,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或项目相关资料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西大街116号711室)报名。
2015年10月22日
联系人: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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