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延安市政府强制休息日上班于法无据
2015-07-13 09:18:18 · 79次点击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六正常上班的通知
原标题:新华时评:强制休息日上班于法无据
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记者吴振东、萧海川)陕西省延安市政府办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市政府领导以及市政府办、发改委等至少30个市属部门单位在9月底前暂时取消周六休息,正常上班,其他部门和单位因工作需要周末加班的,也要取消休息,但其中并未谈及如何补偿加班的公务人员。
公民双休日的休息受国家法律保护。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等相关条款均有明确规定。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此次延安市政府的通知中并无补偿办法,还举起了行政问责大棒,要求“对相关部门单位周六上班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这些规定不仅于法无据,还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一些地方和部门下发违法“红头文件”的现象多年来屡见不鲜,例如有的红头文件要求完成“罚没”与年终奖挂钩等,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究其原因,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法治观念淡薄,没有把尊重宪法和法律当做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时的一条红线;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习惯依靠“红头文件”开展工作;针对制发规范性文件的约束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这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唯有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才能切实维护政府的法治形象。
早前报道:延安规定:公务员周六必须上班 不执行者将被问责
长江新闻记者单朴
今天(11日),延安市政府多个部门向长江新闻(微信号:cjrnews)记者证实,延安市府有关部门单位已实行周六上班制度。
一份网传的《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六正常上班的通知》(简称《通知》)称,“为了确保稳增长、促投资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工业生产、重大项目有序调度,市政府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实行周六上班制度”。
这份《通知》中,市领导及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局、能源协调办等均要求在9月底前暂取消周六休息。
多部门证实周六上班属实
延安市发改委一名秦姓工作人员称,《通知》是于昨日(7月10日)下发,要求从今日实行。他还表示,尚未收到关于周六上班给予补贴或加班费的通知。
延安市教育局、煤炭局和财政局的工作人员亦作出上述回应。财政局一名工作人员称,此举是为了应对经济下滑压力。
延安市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员称,该局并未在市政府要求周六上班的部门名单之内,《通知》只是要求市政府的一些部门周六上班。
长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延安市政府办电话,暂无人接听。
不执行将被问责
在7月9日召开的延安市稳增长促投资工作会议上,延安市委常委、副市长马宏玉指出,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和国际能源价格低位徘徊影响,延安市经济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和挑战。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精神和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优良作风,深入研究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扎实做好工作落实,努力推动全市经济止跌回升、担负为正、稳步向好。
《通知》还表示,对不执行市政府规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
延伸链接:
6月26日,延安市政府召开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会议要求,要把稳增长、促投资作为下半年的核心要求。
6月30日,延安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实行市级领导包抓重大招商项目责任制。
同日,延安市政府印发《市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显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时间为6月20日起至9月30日,延安市城管局、宝塔区政府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包括市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
7月3日,延安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市县区长调度会议制度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市县区政府督查室、发改委、监察室、考核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巡回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公务员法:
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