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鞋机携烟草广告进驻县委办公楼 工商认定违法
2014-11-05 14:43:41 · 125次点击
国家对烟草广告是明令禁止的,但有一台擦鞋机正面“装”着一幅烟草广告,竟然堂而皇之地被放进了县委办公楼的大厅。记者采访时,被县委办告知这一擦鞋机是当地烟草部门放进来的,而当地烟草专卖局却称并没有向县委办公楼投放擦鞋机。昨日,永寿县委办公楼大厅里的这则烟草广告被当地工商部门认定为违法广告。
擦鞋机“背着”烟草广告进机关
近日,有群众反映在永寿县委办公楼大厅里的擦鞋机上,一则我省某品牌香烟广告赫然在目,“烟草不是不让打广告吗?这个广告堪称我们县上最牛的广告。”反映人说,擦鞋机放置的大厅来来往往的人员比较多,办公楼的领导以及一些执法部门的领导也经常来这里参加会议,咋就没有人发现这则违法广告呢?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永寿县委办公楼的一楼大厅里看到,“县委办公楼分布图”旁边的墙边,一台自动擦鞋机被放在这里,在擦鞋机的正面上方,写着“今年流行红××”,并且还配有一首七言四句“诗词”,下方直接点出“中国清润香第一品牌”,右下方这款香烟包装被整体展现出来,同时,中国烟草及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也被印在右下角。
工商部门将介入调查
永寿县委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这台擦鞋机是烟草部门送的。但令人不解的是,永寿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却称,那个擦鞋机不是他们送给县委办的,是谁送的他们也不知道。
随后,记者再次前往永寿县委办公室核实,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前段时间永寿县烟草局曾联系他,准备为他们送一台自动擦鞋机,当时也没有注意,就让搬过来放在那里了,至于广告还没有注意。
永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收到记者反馈的情况之后,明确认定,这则广告明显违法。他表示将会介入调查此事。
本报记者陈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