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商业卡等 榆林16人违反八项规定受处理
首页 > 资讯 > 陕西

违规发放商业卡等 榆林16人违反八项规定受处理

2014-11-03 09:09:48  ·   81次点击

本报榆林讯 (记者许森枷 李长江) 榆林市纪委近日通报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有16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处理。

  2013年期间,榆林市房产交易所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购物卡、蛋糕卡共计102200元,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内蒙古乌审旗巴图湾举办庆“七一”活动,支出住宿、用餐、游乐等费用共计63000元。榆林市纪委给予所长思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榆阳区煤炭计量稽查大队车队队长冯海涛于2014年5月26日,下班时间违规使用、停放单位公车。榆阳区纪委给予冯海涛党内警告处分。神木县畜牧局草原站干部杨彩林2014年8月份,多次迟到早退,神木县纪委给予杨彩林党内警告处分。另外,榆林市纪委还对定边县林业局曹圈苗圃主任王瑞军公车私用等10多人违规问题作出处理。

下一篇
莲湖民警涉嫌办案期间索贿2.5万 检察机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