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王祥等18人违规用车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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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王祥等18人违规用车被通报

2014-09-26 17:00:28  ·   142次点击

西部网讯 今天(9月26日),陕西省通报曝光18起违反公车使用规定问题,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阎良分局副调研员王祥、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陈仓分局副局长蒋斌林、铜川市王益区教研室副主任李志刚等人因违反公车使用规定受到处罚。

1、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阎良分局副调研员王祥,节日期间私驾公车赴榆林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该局局长郝景孝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安市公路管理局团标超限运输检测站聘用司机刘仓,驾驶公车办完公事后到扶凤探亲,被辞退并退缴车辆使用费300元。该站办公室主任赵宝桥对此负责有直接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该局副局长赵勃被实施诫勉谈话,该站站长李锁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宝鸡市住建局渭滨直管公房管理所所长马寅安,批准该所科长孙明亮驾公车送某职工回家奔丧。马寅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车辆高速通行费100元。对孙明亮实施诫勉谈话,退缴车辆使用费300元。

4、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陈仓分局副局长蒋斌林,私驾公车致使车辆损坏造成损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铜川市王益区教研室副主任李志刚,驾驶公车参加培训期间绕道壶口参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车辆使用费100元。该室主任马振武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被实施诫勉谈话。

6、咸阳市乾县森林派出所所长郑宏阳,驾警车去打羽毛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咸阳市彬县地税局聘用驾驶员刘朝,节日期间私驾公车赴西安,被辞退并退缴车辆使用费。该局局长吕刚、办公室主任张国强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分别被实施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

8、渭南市交警高交大队渭蒲中队民警郭允江,值班期间和该中队民警雷卫军驾警车去钓鱼。郭允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雷卫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9、渭南市接待办聘用司机程昱私驾公车到华阴探亲,予以辞退并退缴车辆使用费120元。该办主任张文新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车管干部赵楷因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被分别实施诫勉谈话。

10、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缑新昌,节日期间私驾公车带家人赴山西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退缴车辆使用费1200元。该镇党委书记李宏柱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延安市黄陵县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司机曹建华,节日期间私驾公车到西安旅游,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退缴车辆使用费500元。该办主任兰广德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被实施诫勉谈话。

12、榆林市米脂县疾控中心主任艾承平,节日期间私驾公车赴银川探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车辆使用费900元。

13、榆林市佳县档案局局长刘继双,节日期间私驾公车往返榆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汉中市南郑县敬老院副院长高庆明,节日期间私驾公车探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5、省果业局苹果研发中心高级工任伟,节日期间私驾公车回家探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车辆使用费200元;该中心副主任杨新文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被实施诫勉谈话。

16、陕西国际商会交流中心工作人员李拥军,节日期间私驾公车赴杨凌探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退缴车辆使用费300元。

17、省贸促会办公室调研员王云丽,节日期间私驾公车去临潼办私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退缴车辆使用费200元。

18、陕西有色集团铜川美鑫项目部职工周小红,节日期间私驾公车往返西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退缴车辆使用费3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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