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10多人挥刀砍人致1人亡 人大代表指使手下顶罪
2014-09-19 14:09:43 · 70次点击
去年3月2日,在安康城区,十余名暴徒当街挥刀砍人,致1人死亡。警方侦破案件发现,凶案幕后人为汉滨区人大代表以邹某。昨日上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人大代表涉黑案。
指使手下人投案顶罪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局长邱祖满介绍,2013年3月2日下午6时10分,警方接到举报:兴安西路弘基商行门口多人持械斗殴。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人受伤倒地,现场遗留多件凶器。
警方查明:2月21日下午,疑犯邹某、张某等设“摇骰子”赌局,邹某等人使用遥控赌具,致陈某输光所带现金,并欠邹某100余万元赌债。陈某怀疑对方使诈,以还赌债为由,将邹某的两名手下骗出,抢走欠条,扬言要找邹某和张某讨说法。
3月2日下午6时许,陈某等人冲进弘基商行,胁迫张某出店给说法,被埋伏在店内的10余人持砍刀等凶器追打至店外,双方当街互砍,陈某被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邹某为逃避打击,指使手下人胡某某、杨某某二人投案自首,企图让他们顶罪,蒙混过关。
历时半年,专案组成功破获这起涉黑团伙案件,抓获以疑犯邹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成员78人。调查发现,1999年至2013年3月,在安康城区及周边地区,以当时身为汉滨区人大代表邹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作案36起,其中刑事案件31起,涉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强迫交易、赌博、开设赌场、诈骗、抽逃出资等11项罪名。致1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10余人轻微伤,非法敛财1000余万元。
当选人大代表前曾被劳教
昨日上午9时许,以邹某为首的涉黑团伙30余名成员被法警、武警带入审判庭。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邹某出生于1981年,1999年7月、2000年3月、2000年8月、2007年8月,曾因涉嫌抢劫、打人、结伙斗殴、涉嫌故意破坏财物,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过,至2008年6月12日,被解除劳动教养。
据悉,2011年邹某当选为区人大代表。检方指控称,邹某被逮捕前系汉滨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2013年5月2日,邹某被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暂停代表职务,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书中称,被告人邹某2008年被解除劳动教养之后,与被告人张某(在逃)以地缘关系、亲戚关系、经济利益为纽带,笼络众多被告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其中,2010年8月8日,邹某等人乘坐的奥迪车在安运司汽车站出站口,与被害人唐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剐擦,邹某等与唐某发生口角,并打了唐一耳光,其同伙打电话通知其他人到场,继续殴打唐某。
执勤民警赶至现场,邹某同伙谩骂及殴打民警后逃离现场,后经法医鉴定,执勤民警受轻伤。
昨日,检方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抢劫罪、诈骗罪、故意损坏财物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对邹某提起公诉,并提请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涉及的被告人较多,法庭将依法继续开庭审理该案。(记者 陈思存 实习生 邹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