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集中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14-08-26 16:24:48 · 84次点击
本报讯 (记者 邰荣军 通讯员张伟峰) 8月26日,陕西省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维护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市场秩序,严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新学期即将开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和流动摊点日趋活跃。此次整治明确以校园及其周边5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要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一律不得予以许可。要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并及时清理标签标识不规范、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及时停止销售、下架退市问题食品。要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要组织开展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儿童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雪糕、糕点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餐饮服务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一律不得予以许可;对不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停,坚决取缔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要扎实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各地要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防发生学校食堂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