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经济带首个优惠政策在陕出台 西咸新区构建丝路能源金融中心
2014-06-16 09:30:17 · 46次点击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发挥西咸新区周边能源资源富集和交通便捷的优势,构建以能源交易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建设大西北重要的能源金融中心。在国家战略的指导下,西咸新区设立能源金融贸易中心,出台我国首个针对能源金融的投资优惠政策。这将是一个挂钩陕西能源开发和西咸新区开发建设,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能源金融交易的重要平台。
丝路经济带首个优惠政策在陕出台 西咸新区构建丝路能源金融中心 三大亮点为能源金融“私人订制”
近日,从西咸新区管委会传来消息,针对其直属园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中心,西咸新区出台了三大类26条优惠政策。这是国内首个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出台的投资优惠政策,也是国内首个针对能源、金融出台的优惠政策。
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中心,规划控制面积27平方公里,将集中发展金融业、能源技术研发和现代商务服务业,这些优惠政策是为能源、金融、商贸类企业“量身定制”的。
2014年2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发挥西咸新区周边能源资源富集和交通便捷的优势,构建以能源交易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建设大西北重要的能源金融中心。
在国家战略的指导下,西咸新区设立能源金融贸易中心,出台我国首个针对能源金融的投资优惠政策,是全国各类行政区以及开发区针对丝绸之路建设出台的首个投资优惠政策。
这将是一个挂钩陕西能源开发和西咸新区开发建设,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能源金融交易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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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针对能源、金融、贸易的优惠政策
陕西煤炭石油等能源行业获大发展契机
陕西周边省份资源富集,西安作为西北地区唯一的一个区域中心城市,其区位优势显而易见,非常适合建设能源交易平台。
面对石油贸易的国际垄断,西咸新区的能源金融中心试图以煤炭交易平台为突破口。“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产煤国和消耗国。但是目前煤炭交易因产地不同、品质也相差很大,煤炭品种繁多,煤炭交易完全地方化、割据化。陕煤是全国最大的煤炭上市公司,陕西的煤炭产量是全国第三,陕西的产煤量和煤企足够影响煤炭市场。我们希望能够整合煤炭交易市场,在这里搭建电子化交易平台。”西咸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中心园办相关负责人说。
“特别是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而言,如果能够在这里打造能源交易中心和结算中心,可以打破石油美元的垄断,在能源贸易中实现人民币结算,也有益于人民币国际化。这里也可以成为贸易平台,构建离岸人民币回流机制,购买中国的农副产品和陕西的装备制造业制成品,使货物实现双向流动,既提高了区域经济的外向度,又促进了国际收支平衡。这是西咸新区作为丝路经济带重要支点的战略意义。”负责人这样解释。
优惠政策总则第六条明确提出:对于知名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投资力度强和利税贡献大的项目,特别是世界500强、中国100强、行业50强企业、能源企业总部、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和经贸类龙头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给予重点支持。
此次出台的我国首个针对能源、金融、贸易的投资优惠政策在总则的基础上,分别针对这三类机构的不同需求,分门别类地制定了详尽的优惠政策,涵盖了落户奖励、税收返还、房屋土地优惠、人才奖励、专项资金配套、财政补贴等多方面,为政策落地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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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度税费减免让人刮目相看
聚集能源、金融类行业高端人才
所有的优惠政策中,税费减免都是重头戏。而在此次西咸新区出台的园区优惠政策上,西咸新区大力度的税费减免也让人刮目相看。总则第五条标明:凡能源、金融贸易类央企、大型国有企业总部和跨国公司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入驻园区,享有以下优惠: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管人员(以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定标准为依据)十年内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园区以专项资金奖励形式,从专项资金中全额列支。优惠提供人才公寓、安居房、商品房等生活配套用房。
除此以外,和面向丝路沿线国家的优惠政策一样,总则第四条也规定,凡经国家批准的各类交易平台、结算中心等入驻园区,按机构规模提供免费“拎包入住”式办公场所,免租期5年。
为了吸引人才,除了常见的对高级人才的安家补贴、未成年子女、家属的照顾以外,西咸新区对高管人员的个税奖励则有望使这里形成人才聚集的洼地。众所周知,能源、金融类企业高管大都属于高收入阶层,西咸新区将个税中属于西咸新区和园区的地方留成部分以专项资金的方式奖励给高管个人。
未来,西咸新区还将进一步研究出台各类相关政策,推动园区发展,做好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中心这个平台,真正发挥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支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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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给予丝路沿线国家最惠国待遇
加速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面向丝路经济带建设,是这个优惠政策特点之一。
这个优惠政策不仅面向省内的能源、金融、贸易企业,更将范围扩大到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在总则第一条就提出:凡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园区设立国别或区域办事处及商务代表处,园区按机构级别、规模提供免费“拎包入住”式办公场所,免租期5年。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总则里,第三条明确指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无论是否为WTO(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园区给予其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自由贸易待遇。其原产地商品进入西咸新区满足以下条件的均享受进口关税减免待遇,园区代缴关税:1、商品完全当地生产;2、当地原材料价值占商品货值超过50%的;3、非当地原材料,但由当地加工制成的商品,加工值占商品货值超过50%的。
作为一个区级园区,能源金融贸易中心原本不具备给予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自由贸易待遇的权利。“为了加速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支点,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无论是不是WTO的成员,我们都给予其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自由贸易待遇,即在具体的贸易中给予实际优惠。比如说,不能享受我国最惠国待遇关税的企业在这里投资,我们将给予其最惠国待遇关税,免去的关税由园区为企业补齐。”西咸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中心园办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这是习近平主席于去年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以来,全国各类行政区以及开发区针对丝绸之路建设出台的首个投资优惠政策,也是西咸新区在国家和陕西省的大力支持下,探索先行先试发展方式的一个具体行动。
解读
为丝路经济带搭建更广阔的合作平台
当得知“西咸新区出台我国首个针对能源金融贸易的投资优惠政策”消息时,西安交通大学发展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冯宗宪教授表示,西咸新区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出台的首个园区投资优惠政策,其最大特点是为吸引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共同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为中国西部及陕西发展和丝路经济带区域的共同繁荣提供了更广阔的合作平台。
冯宗宪表示,资本化不仅仅是能源行业的需求、能源市场的需求,更是能源企业的需求。因此,在西咸新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金融核心区、与欧亚各国能源合作的核心区、金融合作的经贸平台、互联互通的交通和信息枢纽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措施和行动。
这个投资优惠政策涉及了多个方面,冯宗宪谈到,比如对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园区设立国别或区域办事处及商务代表处等机构和企业分别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强调实行“一企一策”,给予重点支持,这一点具有很强吸引力。但由于丝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差别较大,如中亚国家大多未加入WTO,国内市场不规范,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较弱等这些都是地区间出现贸易投资壁垒的成因。冯宗宪强调,中国和中亚国家可以仿效中国-东盟10+1(CAFTA)模式,构建融合贸易投资自由化的交易平台,为中国和丝路经济带国家的对外开放、贸易投资便利化先行先试,并取得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