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小学严禁收择校费 学校乱收费校长将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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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小学严禁收择校费 学校乱收费校长将被撤职

2014-04-29 09:02:13  ·   49次点击

本报讯(记者王卫平)“如果任其发展,就是政府失职,就是学校失德,西安绝对不能成为教育乱收费的重灾区。发现教育乱收费,一经查实,校长立即撤职。”西安市副市长李婧说。昨日,西安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大会召开,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为借口乱收费。

  严禁收择校费、报名费、测试费、借读费等

大会由西安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物价局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召开,各区县教育局长、全市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学校的校长参加,副市长李婧出席了大会并讲话。

  此次会议要求深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报名费、测试费、借读费;严禁通过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等方式招生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学生入学和招生录取挂钩的款项。

  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和代收费(体检费、保险费)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为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外另行收取费用。

  严禁公办中小学违规办班补课收费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公办学校教师为民办培训机构举办课程补习班进行宣传招生或参与此类培训班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任何方式的竞赛活动等。

  将查去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收费行为

  “不管你在这个学校待了多少年,做了多大贡献,如果你的学校存在乱收费,一经查实,我们(政府有关部门)不仅要立即撤你的职,还要通过媒体曝你的光,不给面子,不留余地。”李婧说。

  西安市教育局局长李颖科介绍,5月15日前,将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拉网式自查自纠行动。还将对城六区范围内,每个区选取两三所公办学校,一两所民办学校进行检查,视情况抽查其他区县、开发区的相关学校,并约谈一些校长。还将检查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至今发生的收费行为(有问题的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目前,西安市政府已成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组,各区政府也将成立相应的机构。将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监测点、明察暗访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直查快办。对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进行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广大民众如发现教育乱收费情况,请立即举报。举报电话,西安市纠风办:12388;市物价局:12358;市教育局:029-8652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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