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8名官员被中纪委通报
2014-04-29 08:27:19 · 1159次点击
4月28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了4月21日至25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7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被通报的案件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宴等。其中陕西9起,10人被通报。(吴超、高岗)
陕西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王殿云,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因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近日被诫勉谈话。
2.赵生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白界乡卫生院院长,因节日期间滥发物品,近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马耀斌,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石湾林站站长,因擅自延长春节假期时间,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冯永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林兆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因违规发放补助,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孟庆芳,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交管站行政办主任,因违规发放补助,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马建平,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安监局干部,因值班期间擅离岗位,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王勇,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住建局一中队司机,因违反公车使用规定,近日被停职,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单位内部通报。王公民,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住建局一中队中队长,因车辆管理不严,致使下属私自用车,近日受停职一个月处分,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单位内部通报。
9.赵兴武,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金家河镇三叉子村支部书记,因乔迁新居,大操大办喜宴,收受礼金,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