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取消63项行政审批 人才落户直接去公安部门办
2014-04-22 14:36:59 · 33次点击
人才落户将不需到发改委核准,直接到公安部门就能办理;由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需再由市发改委审批,到区县政府发改部门办理就行。昨日,在去年取消和下放71项事权的基础上,经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同意,再次取消和下放63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的有22项,下放的有41项。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类事项22项,占总数的34%
如:西安市发改委将原来由市级部门主管的2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到区县。
由区县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不需要再由市发改委审批,到区县政府发改部门办理就行。
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站点设置审批等事项均由市级部门实施下放到区县部门实施。
城市管理及建设类的行政审批项目23项,占总数的36%
如:原来房屋租赁合同要到市房管局登记备案,以后,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将由市房管局下放到区县房管部门。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事项将取消,取消后相关事项通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
城市公园内举办展览、文体表演等活动的审批由市市容园林局下放到城六区市容园林管理部门。
民生领域的审批事项18项,占总数的30%
西安市实行户籍人口准入政策,并规定了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由职能部门核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然后到公安机关办理调动或迁入手续。取消了之前由发改委核准的人才引进落户、投资纳税落户、高校新生落户、外地大专生落户核准,符合条件的直接由公安部门办理。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由市残联下放到区县残联。
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由市计生委下发到区县人口和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