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月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上调至960元
2014-01-20 10:10:45 · 38次点击
记者昨日获悉,从2014年2月起,我市将调整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后,全市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6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相应调整。
据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也就是说,参保人员累计缴费时间越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也就越长。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两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相关链接
2014年1月17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2014年2月起,全市统一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60元/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年1月2日发出了《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月1日开始,随着我省四类工资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调整为当地当年最低工资的75%。作为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的保险,根据西安市实际情况,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行了如下调整:
一、全市统一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60元/月。
二、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它失业保险待遇相应调整。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2014年2月起执行。
此前,西安市统一失业保险金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统一标准为862.50元/月,调整后上涨了97.5元。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跟个人缴费时间有关
每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都不相同,要根据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提醒,员工被辞退时应及时让单位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然后根据自己参保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