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法院执行“抄家”续:未穿制服未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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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法院执行“抄家”续:未穿制服未出示证件

2013-12-09 09:55:16  ·   32次点击

    刘女士母亲家中一片狼藉。

防盗门被损坏。

    西部网榆林讯(记者 马广浩)一件看似平常的民间借贷案,却因一次“抄家式”的强制执行引出诸多争议。12月6日,西部网报道了“横山县法院私闯民宅强制执行搬家”一事,引来多方关注。据横山县法院提供的视频显示,当晚执法人员确实未穿制服,未出示相关证件。但关于执行人员是否喝酒、是否存在法院公务人员放贷等问题,还有待调查。据了解,目前横山县纪委介入此事调查。

    新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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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大家都认识,就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证件”

    横山县法院提供的视频是从敲门开始的,敲门无应答后,随行人员开始用工具强行撬锁。视频显示,执行人员没有穿着制服。进门后,横山县法院执行局的蒋局长开始劝说受到惊吓、瘫跪在地的刘女士母亲,将刘女士母亲扶上床后,执行人员开始搬家。视频显示,期间执行人员并未出示任何证件。

    对此,横山法院负责宣传工作的负责人解释说,“从今年5月4日受理此案开始,法院的执行人员和法官等都和刘女士一家接触过,彼此都认识,可能是感觉大家都认识,就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证件。”

    视频中刘女士未打碎家中玻璃

    横山法院提供的视频中,有镜头显示家中厨房和卫生间的玻璃被打碎,但是,这个镜头出现时,刘女士还并未出现在家中。

    刘女士回到家后,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了一把菜刀,马上将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视频记录的整个过程中,刘女士并未出现针对执行人员的持刀过激行为。

    视频显示,横山法院执法局蒋局长为了保护刘女士,上前抓住菜刀进行交涉时,双方均未出现过激行为,直到蒋局长将菜刀拿下,才发现手被划破。视频中也并未出现法院此前提供的案情说明所称的“刘女士打砸室内东西”。

中苑小区3单元门口堆积了不少家具和家庭用品。   

    放款人在法院工作 与原告是夫妻

    横山法院提供的视频中,刘女士有这样一些话,“高某某(此案原告)是谁,我没见过她,我们借的是高某某(放款人)的钱。”

    有知情人透露说,放款人高某某以前在横山县人民法院工作过,目前在榆林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和原告高某某是夫妻关系。

    据刘女士介绍,2012年3月15日,被执行人佘某某作为担保人与高某某产生50万元贷款的欠债。2012年8月16日,放款人高某某找到佘某某,要求其将放款人的名字改为高某某(为放款人高某某的妻子),并将之前起诉的名字换成其妻子高某某起诉。所以,在法院的案情说明中,才出现了法院提供的借款时间2012年8月16日与实际借款时间2012年3月15日不一致,以及放款人和原告人姓名不一致的情况。

    为何拘留刘女士的父亲和叔叔?

    此前横山法院提供的案情说明中称,刘某某(刘女士父亲)喝酒回来后阻挡执行,执行员强制将其带离现场,同时刘某某的弟弟(刘女士叔叔)声称此房属他装修,阻挡搬迁人员,也被执行人员带离现场。

    视频对两人被带走的情况也有记录,视频显示,刘女士的父亲是在执行人员撬锁时来到门前,在门前站了一会,视频中未听到其说话,随后被执法人员带走被拘留。

    而刘女士的叔叔则是在执行人员在搬家过程中被带走。视频显示,当时刘女士的叔叔进来称,“房子的装修都是我出的钱,现在还没还我,你们不能搬。”随后,经过一番交涉未果,蒋局长要求执行人员将其带走,并称“像这样的有一个关一个,有十个关十个”。

    视频中执行人员现场未说明以何种理由拘留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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