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 未拿预售证不得售房
2013-10-30 09:03:31 · 50次点击
本报讯(记者 朱雪娇)昨日,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召开理事会,93家房协会员单位参会并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自律与诚信的倡议书。房协所有的会员单位向社会郑重承诺,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以任何形式向社会销售或变相销售房屋。
与会的紫薇、中海、海荣、龙湖等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并大力支持市房协的倡议书,号召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响应诚信倡议,依法经营,努力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诚信守法,以企业的自律,引导行业自律,争当诚信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形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据悉,市房协除了提出倡议,还会将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从行业自律的角度净化行业环境,共同维护西安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良好形象。
另外,市房管局已将自2011年以来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恳请广大市民在名单之内进行选购。具体名单可通过西安市房管局网站查询。未公布的其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醒市民坚决不能购买,谨防上当受骗。市房管局也希望广大市民对开发企业的违法售房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7622063、87618246(白天),87610294(夜间、假日)。
西安房协倡议书
一、我们依法经营,诚信为本,公平交易,担当社会责任。
二、我们保证所开发的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以任何形式向社会销售或变相销售房屋;不得以内部认购、诚意登记、折扣返点、VIP会员形式收取费用。
三、我们承诺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发布该项目的销售广告。房地产广告中不含售后包租、返本销售、升值、投资回报和不以时间表示距离及办理入学、入托、入户等广告内容。
四、如实公布销售房源、建设标准、销售价格以及购房群众应当知情的具体情况和信息。
五、按照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
六、向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对购房群众反应的问题与要求及时、快速、准确地予以回应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