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尚在保质期内却发霉 5岁娃吃坏肚子获赔500元
2013-09-10 09:14:23 · 31次点击
本报讯(记者李浩通讯员白树友)前不久,家住长安区的王女士在西饼店里买了5斤散装月饼。但5岁的儿子吃完月饼后便一直喊着“肚子疼”,被医院确诊为轻微食物中毒。她仔细一看,还在保质期内的月饼竟然发霉了。
王女士所买的这些月饼生产日期是8月20日,保质期为6个月,那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形呢?王女士找到卖月饼的商家。店家以月饼不是其生产为由,让她找厂家讨要赔偿。无奈之下,王女士投诉至西安市消协。消协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鉴于商家销售的是腐败变质的月饼,必须对王女士作出500元赔偿。目前,王女士已拿到赔偿。
西安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选购月饼时,要注意查看商家证照是否齐全,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尽量到资质证照齐全的大型超市、糕点专卖店等处购买,注意查看包装外观是否完好、商品标识是否齐全、规范。购买散装月饼、促销月饼、团购月饼时,一定要格外注意质量,付款前要注意月饼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购买完,一定索要和保留销售凭证,便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