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特困老人补贴办法 五类老人月补100~300元
2013-09-06 09:22:47 · 36次点击
记者昨日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定《西安市特困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补贴管理办法》,将建立生活特别困难的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补贴制度。
失能老人是指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中有五到六项“做不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
《办法》所指生活特别困难的失能老人包含五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老人;城镇“三无”对象中的失能老人;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失能老人;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人;高龄特困失能老人(家庭收入低于西安市低收入标准,且年龄在80岁以上的失能老人)。凡符合这些条件的,均可申请护理补贴。
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人和高龄特困失能老人每月享受100元生活护理补贴。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失能老人每月享受300元生活护理补贴。特困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补贴于区县民政局批准之月起领取。
受特困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补贴的老人去世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其亲属或受委托人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报,生活护理补贴从次月停发。
享受生活护理补贴老人户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县迁移的,应在迁移后30日内到户口迁出、迁入区县民政局办理生活护理补贴变更手续。户籍迁出的当月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各区县民政局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及时对户口迁移出本辖区、去世老人的信息进行调整。
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补贴资金审核、拨付实行年度申报、逐月审批、按季拨付。各区县将所需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