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达才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14年
2013-09-05 10:36:58 · 42次点击
杨达才被诉受贿25万元、504万元财产来源不明。(点击图片翻页)
西部网讯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9月5日)被告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杨达才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没收非法所得5万元,受贿赃款和巨额来源财产来源不明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受贿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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