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地开查楼堂馆所办公用房 未如实上报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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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多地开查楼堂馆所办公用房 未如实上报将追责

2013-09-04 09:16:06  ·   51次点击

铜川市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相关情况的通知官方网站截图

    9月3日,记者从陕西铜川、汉中安康商洛四市官方网站获悉,目前四市已分别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等单位,限期内对其停止新建的楼堂馆所和清理的办公用房进行统计,自查自纠进行整改,整改结果上报,对不如实上报、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今年七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 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要求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等,并且要求在2013年9月30日前,各地区要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日前,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陕办发〔2013〕5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认真完成自查自纠、清理规范和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任务,把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落到实处。

    8月23日,陕西省召开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全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会议上提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确定从9月1日到9月10日为检查整改阶段,各地各部门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之后,由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办公室组织力量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应停尽停、应清尽清、应退尽退,并将检查结果报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

    同时陕西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落实,对应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查明原因、限时上报,严禁拖延、隐匿、谎报、瞒报,对不如实上报、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李志强、杜旭涛)

  安康市关于9月3日前上报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室用房情况通知 官方网站截图

汉中市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通知 官方网站截图

商洛市关于上报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表的通知官方网站截图

商洛市关于上报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表的通知官方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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