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红庙坡派出所包庇犯罪行为 致当事人损失千万
2013-07-09 09:27:34 · 102次点击
资料图:红庙坡派出所
□本社记者 王镡 王辉 发自西安
“对方使用暴力手段强占尚未完成清算移交手续的工地、非法拘禁多人,致使我公司1000余万元重要结算凭证及财物下落不明,我与对方的财务清算至今无法进行。”近日,西安西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西厦置业)董事长姚建东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双重标准
治安案件当经济纠纷处理,经济纠纷当治安案件处理
2009年9月12日下午,位于西安市西北二环的西厦置业“紫云溪”项目办公区,80余名手持棍棒、砍刀的不速之客破门而入,将7名工作人员赶进办公室,收走电话,限制人身自由,抢走了“价值50余万元的电脑、办公用品、保险柜和所有财务凭证”。与此同时,数台守候在外的推土机推倒了工地大门、围墙、广告牌和一栋两层400平方米的活动板房。
经证实,指使、带领打砸工地的是西厦置业前股东李军明,被侵害方则是西厦置业董事长姚建东。
至此,一场股东间的经济纠纷演变成了激烈冲突。而随后,辖区派出所所长的介入让纠纷变得旷日持久、逐步升级。
当日出差在外的姚建东获悉工地遭打砸、重要财务凭证被抢,当即指派专人向辖区红庙坡派出所报警。
令人吃惊的是,发生在现场的非法拘禁、抢夺财物等行为并未受到制止与追究,相反,时任红庙坡派出所所长王会民以“经济纠纷”为由,让处警民警“协调处理”。其后,警方仅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一名持刀者处以300元罚款。西厦置业7名员工被驱赶,工地被李军明一方控制。
其后3年间,姚建东数次派人前往要求账务结算,却遭到殴打,致多人重伤入院,但接警的红庙坡派出所却以“寻衅滋事”为由,将西厦置业4名员工拘留15天,1名管理人员在被留置12小时、缴纳了近7000元“保证金”后准许离开派出所,所缴款项未出具任何手续。
数月后,姚建东在向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举报红庙坡派出所时才知道,该所从未对李军明等涉嫌犯罪行为立案调查。
记者获得的一份“红庙坡派出所调解记录”显示,2009年11月6日,由王会民主持、公安莲湖分局一名周姓局长参与,西厦置业股东各方在冲突后首次会面,进行调解,结论仍是要求双方“协商解决”。在这份调解记录中,9月12日的一幕被当日处警的民警描述为“吓唬”。
经济纠纷
转让股权,3000万元前期费用未获补偿
红庙坡派出所所长王会民所指的“经济纠纷”要从5年前说起。
2004年6月,西厦置业以4600万元的价格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竞拍取得一宗约105亩的涉案划拨用地。
这一年8月,经人介绍,李军明与党玲雀分别以998万元入资西厦置业,各持20%股份,姚建东仍持有60%股份。在西厦公司的计划中,这块土地将建经适房项目,但两位新晋股东的加入却让计划失了控。
股东们的“蜜月期”并不长。2006年9月,股东间因财务报销问题产生意见分歧,李、党不再过问公司日常经营,由姚建东独自主持公司运作,出资完成了修路、筑桥等基建和前期的规划、环评等相关建设报批手续,并已建成两栋楼。姚称,自己为此独自出资约3000万元,均有票据凭证。这些票据中的1000余万元凭证在数年后被“卷土重来”的李军明抢夺,不知所终,其余1300余万元票据仍在自己手中。
2007年3月23日,西厦置业召开股东会,商定解除合作并进行资产分割,决定由其中一方股东筹资收购另外两方股权,并承担项目已发生的前期费用。项目前期费用则以2006年10月姚建东独自经营为界,前期费用以公司财务记录为准,后期则“以实际发生为准”。
这次股东会后,姚建东决意退出公司。2007年4月,姚建东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起诉李、党,要求对方按股东会决议,承担相应比例的前期费用。
两个月后,李军明持股东决议起诉姚建东,要求受让姚所持公司股权,这一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2008年2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军明支付4412万元,获得姚所持的60%股权。其后不久,西厦置业更名为西安西湖置业有限公司。
涉案停职
“派出所所长滥用公权致我巨大损失,谁来负责?”
西安市中院的这次判决留了个“尾巴”,对姚主张的前期费用补偿问题并未明确,李军明由此拒付。姚建东则在工地竖起了一个巨大的广告牌,要求李、党前来清算,支付前期费用,并在报纸上刊登相同内容的公告,但李并未清算。就在双方为补偿问题僵持不下期间,发生了李军明率众强行进场、打砸抢夺公司财物、非法拘禁的一幕。
姚建东认为,正是红庙坡派出所所长王会民“起初的不作为与其后的滥用公权力,纵容、包庇了李军明的非法拘禁、打砸和抢夺财务凭证等犯罪行为,致使我一直无法与李军明进行财务清算”。
2012年12月,时任红庙坡派出所所长王会民因卷入轰动一时的“当事人举报涉赌游戏厅险遭活埋”一案停职。该案中,在紧邻红庙坡派出所的一家游戏厅输掉40万元的市民3次举报,不仅游戏厅未被停业,举报人却被殴打险遭活埋。案发后,王会民及两名该所民警被停职调查,但对王会民等涉案民警的处理至今仍无定论。
2013年5月底至6月初,记者多次联系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及红庙坡派出所,希望就“西厦置业案”采访王会民,均被以“本人不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
姚建东亦向记者反映,此前的2006年,红庙坡派出所曾以“保安费”为名向该公司收取2万元“赞助金”,并出具一份盖有“西安市莲湖区保安服务公司红庙坡中队”公章的2万元收据。
时至今日,姚建东仍在不懈申诉。他在向省市有关部门递交的举报信与申诉状中问:“为黑恶势力撑腰、滥用公权的派出所所长被停职了,谁来为我的巨大损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