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投4亿元用于社会养老 失独老人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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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投4亿元用于社会养老 失独老人纳入保障范围

2013-06-28 11:28:53  ·   39次点击

陕西省今年安排近4亿元资金用于社会养老,并将失独老人纳入保障范围。(资料图)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到去年年底,陕西全省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548.4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4.61%,高于14.3%的全国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形势的日趋严峻。养老床位数量不足,区域、城乡等养老事业发展不平衡,缺乏科学布局,投入不足,对民间资本鼓励不够等是我省养老事业发展的瓶颈。”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鲁锋说,陕西省今年安排近4亿元资金用于社会养老,并将失独老人纳入保障范围,为农村空巢老年人、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床位不够、投入不足制约养老事业发展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鲁锋介绍说,截止2012年底,全省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548.4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4.61%,高于14.3%的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农村养老人口328.6万人,占59.92%。而这一数字还在以每年4%的速度增长,2020年预计将达到690万人。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形势的日趋严峻,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刻不容缓。”鲁锋说,目前陕西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格局已基本形成。

    据了解,2010年,陕西省全面实施了高龄老人保健补贴政策。2012年,陕西省又将享受高龄补贴的年龄下延至70岁,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年龄下延到65岁,补贴标准相应提高,全省有318万多老年人受益,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在全省范围将高龄补贴年龄下延到70岁的省市,高龄老人根据年龄段的不同可分别领取50元——200元不等的高龄补贴。

    此外,陕西省逐步推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以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为重点,依靠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多种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多个城镇开始建立。目前,全省城乡养老机构发展到777家(老年公寓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共有养老床位11.1万张,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达到22%。2012年,省政府投入3000万元,在西安市试点建设了300个老年餐桌。

    “养老床位数量不足,区域、城乡等养老事业发展不平衡,缺乏科学布局,投入不足,对民间资本鼓励不够等是我省养老事业发展的瓶颈。”鲁锋在会上说,陕西省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只有22张,刚刚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还存在养老设施不完善,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缺乏科学规划布局,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和床位闲置等现象,这些都制约了陕西省养老事业的发展。

    省级福彩公益金每年不低于50%比例用于养老服务

    从2013年起,国家将分三年每年安排10亿元资金支持各地农村建设互助幸福院。今年,陕西省已经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和省级基本建设资金近4亿元,用于社会养老。今后,省级福彩公益金将按照每年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陕西省民政等部门还将推广“集中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养老保障新模式。

    此外,民政部门还将采取建设互助幸福院或以农村老年人协会为依托,以志愿者服务为主体,以结对帮扶为形式的办法,探索农村养老服务的新模式,以此逐步将农村特殊困难老人纳入保障范围。

    在对残疾人托养方面,陕西各方也在积极探索。截止目前,全省共建成残疾人托养机构101个,其中,依托民政敬老院60个。今后,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建设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可继续利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的水、电、娱乐健身等公共基础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社区日间照料、小饭桌等政府提供的养老设施,也将重点保障辖区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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