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一张照片就定我超速?" 司机告赢交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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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一张照片就定我超速?" 司机告赢交警队

2013-06-05 10:16:00  ·   104次点击

漫画/ 张永文

  “当时车出故障,在路边停着,咋会超速?”面对交警部门以“超速”为由作出的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西安市民卢先生选择了起诉。

  近日,西安雁塔区法院判决卢先生胜诉,理由是交警部门既无法证明设置了限速标志,也无法证明监控设备是检定合格的。

  >>司机质疑

  一张照片就能罚100元扣3分?

  去年11月20日,因在网上查到有超速违法信息,卢先生来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受处理。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他才知道违法原因:在同年4月21日中午,他驾驶的车辆“在全市其他路段实施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违法行为”。要被罚款100元、记3分。

  当天,卢先生缴纳了罚款,但并不接受这样的处罚理由,“(当时)经过东长安街,车发生故障停着,没有超速。”今年2月,他把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起诉到西安雁塔区法院。“处罚的依据仅是一张静态照片,画面中仅显示车牌,没有车辆具体特征,没有任何有效参照物,无法证明违法地点为‘其他路段’。”

  “交警支队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告知司机违法行为,他们提供的静态照片只能反映车辆的相对位置,不能反映车辆行驶速度、位移、地点、时间,照片可人为编辑,不能确认是原始照片。”卢先生的代理人刘波认为,交警支队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行政处罚应属无效,应予以撤销,请求判令撤销处罚决定,退还罚款和所扣分值。

  >>交警辩称

  照片足以证明 处罚事实清楚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辩称,违法照片足以证明违法事实,交警部门“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在交警支队网站提供即时查询”。因此认为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请求驳回起诉。

  今年3月29日,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交警部门称,东长安街限速40公里,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到的时速是45公里。

  卢先生反驳称,东长安街没有设置限速标志或标线。

  >>一审判决

  撤销处罚 退还罚款 清除扣分

  该案焦点在于交警支队对卢先生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法院认为,不能仅凭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记录资料认定卢先生实施了超速违法行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若未经认定、检定合格,可能存在所测车速超过正常误差范围的情形,从而影响事实认定。

  经法院审查,交警支队无法证明设置了限速标志,也无法证明其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来自检验合格的监控设备,因此,交警部门对卢先生作出超速的认定缺乏依据,属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此外,法院专门指出,交警支队在处罚决定书上认定的违法地点为“全市其他路段”,并未载明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地点,应认定为瑕疵。

  近日,此案一审宣判:撤销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的那份处罚决定书,并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退还原告已履行的罚款100元,清除所扣3分的记录。因交警支队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律师说法

  提行政诉讼可让行政机关举证

  如果对交警部门处罚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个人而言,举证是个难题。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振峰说,考虑到行政诉讼中,个人相对弱势的地位,《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即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市民说法

  维权成本大 被拍了就认罚

  针对被拍摄到超速、违规占用公交车道等交通违法信息后会如何处理一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市民孙先生说,他2007年买车,至今平均一年20个违法,“我从没查过监控录像和证据,只要在网上确认有违法,就交钱认罚或者想其他办法。查监控的成本太大,即使查到也容易因时间长说不清楚。”

  代理此案的刘波是位出租车司机,他说,能看到这起超速的照片,自己花了很多力气,“跑了交警队设在机场、家属区的社会服务站好几次……”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说,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他也极少去查这些证据。“一般都攒到年检,只要不扣分,一次交完罚款。”他说,曾有一次自己在十字遇红灯调头,被拍了,他认为这个不算违反交通法规,专门去交警队调了视频,理论时被告知,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我一想,这起码得两三个月,代价太大,还是把罚款交了。”

  >>多知道点

  机动车交通违法累积5次 应书面通知车主或驾驶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

  陕西省交警总队关于《陕西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使用规定》也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资料录入管理系统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机动车违法信息查询电话、互联网、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查询,并通过邮寄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接受处理。

  《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机动车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达5次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在15日内书面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本报记者宁军

  交通违法图像取证有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其实对交通违法图像取证规定很详细。

  《规范》规定: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应记录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完整过程图片,采集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或者不同位置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

  对交通违法信息有疑问咋处理

  车主如果发现自己的违法信息有问题,可以到就近的交警大队调取现场照片,并做好相关的证据收集,主要是保留照片证据,并且保留采集机关的名称,以方便之后的联系和复议。一般来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手段解决:车主需在60日内提交复议申请书至其上级机关,如果确定没有违法,则可以消除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明确了应该予以消除的几种情况:

  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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