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景区管委会回应:被拆建筑中没有"文保房"
2013-06-05 10:15:27 · 32次点击
新华网西安6月4日专电(记者储国强、程露)针对近日有消息称陕西韩城古城“市级文保房被强拆”的问题,陕西省韩城市“史记韩城·风追司马”文化景区管委会首次回应称,经认真深入调查,韩城古城在保护改造过程中,不存在“文保房”被拆的事实,所有被拆建筑中没有“文保房”。
韩城古城距今约有1500年的历史,内有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大量民居古建筑,是目前全国保存完好的六大古城之一。但由于大多数历史建筑年久失修,尤其是居民私搭乱建严重,众多老宅破败甚至损毁,使区内文物保护院落仅占总建筑面积的11%,古城保护迫在眉睫。2011年,韩城市政府联手陕文投集团,启动了韩城古城的保护改造工作。
景区管委会负责人孙继胜解释,媒体所称的韩城古城“文保房”指的是市级以上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由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统一悬挂蓝色牌子。针对有报道反映的古城九郎庙巷26号院偏房和隍庙巷56号陈氏祖宅后院等“文保房被拆除”问题,韩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管委会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调查,九郎庙巷26号院是韩城市“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其偏房却是居民自行改建的现代建筑,严重影响古城建筑风貌,经文物部门核准同意后,恢复了偏房的旧有格制和风貌,并非“拆除”。至于隍庙巷56号陈氏祖宅后院,并非在册的文物保护单位。虽然隍庙巷64号陈氏祖宅前院是悬挂黄色牌子的“市级重点保护建筑”,但并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尤其是其后院与前院并非同一建筑群,两者相隔60米,不存在市级“文保房”被拆除的问题。
孙继胜说,有关报道中出现的关于隍庙巷一处拆除现场石材物件的图片,文字说明称之为“被拆毁的老房子部分古老物件”。经调查证实,这些石材物件是拆除现场对面古董商刘建平从别处收购、放置在路边的,并非是在建筑拆除过程中拆下的老物件。
孙继胜表示,韩城古城在保护改造过程中,严格遵循《韩城古城(历史城区)风貌保护规划》和《古城修建性详规》的要求,坚持“拆除占压城墙遗址建筑”和“拆除私搭乱建,不符合古城风貌的建筑”两个原则,谨慎实施,搞好古城的保护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