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慈泌尿医院等10条广告严重违法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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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慈泌尿医院等10条广告严重违法被曝光

2013-03-25 14:58:57  ·   57次点击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对全省电视媒介广告发布情况

监测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韩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加强对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不断推进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根据年度广告监管工作安排,省局广告监测中心近期对全省电视媒介发布广告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集中监测抽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测抽查的范围及对象

本次监测抽查的范围为省市级电视台的39个频道。其中:省级电视台9个频道,西安市电视台6个频道,西安教育台1个频道,咸阳市电视台2个频道,宝鸡市电视台3个频道,铜川市电视台2个频道,安康市电视台3个频道,汉中市电视台3个频道,榆林市电视台2个频道,延安市电视台2个频道,渭南市电视台3个频道,商洛市电视台2个频道,杨凌市电视台1个频道。监测抽查的对象为上述频道在2013年2月25日当天发布的全部广告。

二、监测抽查的基本情况

被监测抽查的39个频道2月25日共发布广告6760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122条,违法率为16.60%。

在广告违法率方面,较高的是陕西七套、西安二套、西安教育频道。其中陕西七套共发布广告68条,涉嫌违法广告28条,违法率41.18%;西安二套共发布广告290条,涉嫌违法广告94条,违法率32.41%;西安教育频道共发布广告281条,涉嫌违法广告81条,违法率28.83%。

违法广告在类别广告中所占的比重为:检查医疗服务类广告1243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676条,占违法广告总量的60.25%,违法率为54.38%;检查医疗器械类广告7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3条,占违法广告总量的0.27%,违法率为42.86%;检查药品类广告728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226条,占违法广告总量的20.14%,违法率为31.04%;检查保健食品类广告86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25条,占违法广告总量的2.23%,违法率为29.07%;检查形象宣传类广告488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48条,占违法广告总量的13.19%,违法率为30.33%;检查化妆品类广告555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9条,占违法广告总量的1.69%,违法率为3.42%;检查普通食品类广告429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7条,占违法广告总量的0.62%,违法率为1.63%;检查房地产类广告248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6条,占违法广告总量的0.53%,违法率为2.42%;检查普通商品类广告699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2条,占违法广告总量的1.07%,违法率为1.72%。

三、部分典型严重违法广告

监测发现以下违法广告在电视媒体上多次发布,广告内容严重违法广告法律法规。

(一)陕西广慈泌尿专科医院广告。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发布媒体:陕西四套。

(二)高力健广告。未标明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发布媒体:陕西七套。

(三)盐藻广告。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没有在其广告中同时发布;保健食品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发布媒体:陕西七套。

(四)厚德蜂胶广告。该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专家和患者的名义做证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未与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发布媒体:西安三套。

(五)天麻追风膏广告。未标明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发布媒体:西安四套。

(六)神麟护压袋广告。该保健品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做保证;广告中宣传医疗作用。发布媒体:杨凌电视台。

(七)参味补肾合剂广告。该药品广告中广告批准文号未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含有用患者名义、形象等作证明的内容,内容虚假夸大。发布媒体:榆林电视台。

(八)臻好牌齐氏七层透骨贴广告。该药品广告含有利用医生和患者名义、形象等作证明的内容。发布媒体:汉中三套。

(九)溶栓脑通胶囊广告。该药品广告含有利用医生和患者名义、形象等作证明的内容。发布媒体:安康三套。

(十)轩苑紫郡广告。该房地产广告,没有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发布媒体:宝鸡一套。

从这次监测抽查结果看,电视媒介的广告违法率与去年上半年相比有了大幅度的下降,与去年下半年基本持平,违法广告主要还是集中反映在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等方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这次监测抽查发现,形象宣传类广告的违法率有了较大的攀升,个别频道广告违法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又有所反弹,违法率依然偏高。为此,省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接此通报后,要立即向媒体传达并督导其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和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严把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关,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医疗、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对这次抽查中的典型违法广告要按照管辖范围严肃查处并将结果上报省局。省局将继续加大对交办案件的督办力度,对迟报、漏报造成重大影响以及推诿不办、压案不查的将予以通报,并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时予以扣分。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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