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失业保险标准调整 最低每月可领6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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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失业保险标准调整 最低每月可领652.5元

2012-12-27 09:42:06  ·   33次点击

划分为4档 最低每月652.5元

从2013年1月1日起,陕西省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工资区的划分分为4档,最低为每月652.5元。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按照《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失业保险金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本人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我省将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失业保险待遇将随之调整。

陕西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一类工资区862.50元/月,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 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属一类工资区;二类工资区787.5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属于二类工资区;三类工资区712.50元/月,周至县、户县为三类工资区;四类工资区652 .50元/月,蓝田县为四类工资区。

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标准及适用范围

一类标准

失业保险金862.50元/月

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 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

二类标准

失业保险金787.50元/月

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

三类标准

失业保险金712.50元/月

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岐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标准

失业保险金652 .50元/月

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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