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靖边:40多名维权警察与违规建筑商的较量
2012-11-30 09:49:01 · 130次点击
近日,本社接到靖边县公安局干警张砾、曹发宁、贾爱国的举报,榆林市靖边县长城路有一处超高的“华庆.雅苑”楼盘:未批先建,超出规划内9层,严重影响到他们家属楼的采光。
经记者走访了解:该“特殊”楼盘位于靖边县长城路,县公安局家属院南侧,名叫“华庆.雅苑”,是一个集商业、酒店、住宅于一体的楼盘。在该楼盘的工地入口,挂着一个标有“榆林华庆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项目部”的牌子,在其上“工程概况牌”中,标有“雅苑大酒店地上20层,地下2层的字样。”而在现场却发现标示20层的酒店已经盖到了24层。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个华庆.雅苑什么手续都没有,违反限高修建,全都是超出限高修建的。”在没有拿到审批的相关手续就开始建设,而整条街都是没有超过18层,唯有这个楼盘高27层。工地门口的工程概况牌上写着酒店地上高20层,结果地上却修到了24层。
据张砾、曹发宁、贾爱国等干警介绍如果此楼真的修建到27层,将会给隔壁北侧的“百福宁”6号家属楼住户采光造成严重损害,日照时间冬季将达不到两个小时。陕西省《阳光报》在2012年9月26日以标题《靖边一楼盘未批先建多9层 规划局称经领导同意》报道了这件违规建筑的楼盘,但是始终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同样“百福宁”6号楼住户干警在长达一年之久上访、申请、复议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答复和解决。
2009年靖边县公安局为了解决干警住房困难,成立了局购房领导小组,并和榆林翔宇房地产达成团购意向,靖边县公安局民警团购榆林翔宇房地产,在靖边县长城路北段“百福宁家园”的四幢楼,共346户,其意向是每平方米3080元(8层为基准),一个车位8万元。愿意购房的先交5万元,动工的时候再交5万元,车位费8万元一次性交清,其余部分在封顶时按揭并一次交清首付。购房者没有任何补贴,因为这不是福利房。反映问题的民警告诉记者,尽管当时的每平方米3080元的价格不算低,但是毕竟有了自己的家属楼了,虽然没有多少积蓄、找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但是这也是公安局成立以来第一次修建家属楼,他们赶上了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为了交房款,大年三十还在银行前面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公安局建家属楼也在当时引起不小的轰动,好多不知情人都认为这是福利房。喜悦的购房民警不知道这是噩梦的开始。
2011年8月靖边县公安局购房民警张砾、曹发宁、贾爱国等以及其他购房者发现他们所购的“百福宁”6号楼南侧。在建的榆林市华庆地产公司雅苑项目,在没有县住建局的项目审批许可,就在修建24层酒店和26层1号楼两幢高层商住楼(当时已修至4层)。张砾、曹发宁、贾爱国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并没有引起领导的重视,在购房民警看不到任何希望下,发生了轰动一时的“靖边县公安局40多民警锁住住建局的大门的事情”。在舆论压力下,靖边县住建局草草的在2011年9月5日给该项目颁发“三证一书”,当时县城在建的13处无证房地产项目一夜之间全部给突击审批许可发证。
也就在发证的前四天一次座谈会上原主管县长田启庄说,没有手续的问题不在住建局,在县上;边批边建是为了拉动靖边GDP;如果等手续办下来,开发商承受不起各种费用的话早就不干了!你们的问题仅是采光,其他的问题不是你们所管的。甚至威胁我们说:“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就是闹事,也有管警察的吗!该关的关,该处理的处理”!
之后,张砾、曹发宁、贾爱国等其他干警找县政府领导、走信访,却被告知他们没有申请的资格,而后“百福宁家园”开发商又委托张砾、曹发宁、贾爱国特提供《复议申请书》,对在榆林华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通过 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证》因涉及违规发证问题,建议撤销住建局对该商住小区颁发的《三证一书》但是这个复议对于相关部门等于一张废纸而已,直到现在没有得到任何回复,而我国的行政复议受理期为两个月,特殊情况可延迟一个月。
记者维权:
2012年9月26日陕西省《阳光报》以标题《靖边一楼盘未批先建多9层规划局称经领导同意》报道了“华庆.家园”的违规建筑一事,但是报道后靖边的相关部门并没有做出任何答复、采取任何措施!就此事当《阳光报》记者问及靖边县城乡建设规划局,一位名叫张建发的股长时,张股长却说:“这个是当时成立了规委会,其中的领导同意的。”
40多名警察用自己多年积蓄购房,为的是有个安逸的家,却买到的是照不到光的房子,因此事多次上访、申请、复议却得不到解决,警察维权都是如此的难,老百姓维权会是怎么样!这些购房民警买房得不到采光伤的的是心,维权得不到解决就是对党和政府的寒心,因为他们时刻保护着人民的安全,时刻维护人民的利益,当他们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时却得不到保护,他们还会相信自己能保护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