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汉台区安监局长任职期受贿13万 一审获刑10年
首页 > 资讯 > 陕西

汉中汉台区安监局长任职期受贿13万 一审获刑10年

2012-11-27 09:34:15  ·   19次点击

汉中市汉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龙某,在任职期间受贿13万元。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龙某有期徒刑10年,并依法没收全部赃款。

    2010年10月24日,汉中市群干建筑石料有限公司在生产中发生高坠事故,一人死亡。群干公司经理张某为让龙某帮忙减轻处罚,送给龙某2万元现金。之后,龙某以低于国家对安全事故处理规定的罚款金额标准处罚群干公司3万元。今年4月14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掌握张某向龙某行贿的事实,经询问,龙某供述收受张某2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交代了另外9起受贿的犯罪事实。经查,龙某收受贿赂共计13万元,其中3万元存入银行,其余均用于个人日常零用、女儿学费以及装修房屋等。(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柳建)

下一篇
临潼商贸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占地被查 被罚133.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