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劳模评选揭晓 公示6人不符条件被刷
2012-04-26 09:28:21 · 676次点击
本报讯 经过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等各方面两个多月的努力工作,日前,2012年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已完成。共评出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人选499名,其中职工劳模人选399名,农民工劳模人选100名;省级先进集体单位100个,评选范围包含了全省11个市(区)和36个行业(企业集团)。省委、省政府决定在4月28日隆重召开表彰大会。
今年的劳模评选工作从2月份开始,按照省委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的决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在2月初就制定出了详细安排意见。3月7日,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向全省各市各行业布置了推荐评选工作。在广泛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推荐的基础上,各级组织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并公示后及时上报推荐人选。4月初,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全体会议对上报人选进行了几次审查研究,省上初评名单于4月12日在《陕西日报》、《陕西工人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推荐评选工作,通过“两上两下”的推荐、审查和公示,保证了评比质量。对推荐评选的企业负责人和先进集体中的法人单位都经过了工商、税务、劳动、安全、环保、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等部门的审查同意。对省上公示中发现不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6名人选取消了评选资格,重新进行了调整。
此次劳模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一线,把在平凡岗位、艰苦岗位上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的普通劳动者作为评选主体。在职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一线职工占57.25%,事业单位科教人员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占33.3%,企业负责人占9.5%;农民劳模中,村民代表占50%,乡企负责人占20%;所有人选中,中共党员占71.4%,民主党派人员占1.6%,女性占15.8%;年龄最大的75岁,最小的24岁。劳模人选完全符合一线职工不低于职工总额55%、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等比例规定。本报记者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