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多家药店被拖欠医保刷卡费 称只能提高药价
2012-04-24 09:32:07 · 34次点击
存于专户的医保卡刷卡费用,却在长达5个月中,不能及时兑付给医疗机构、药店;而且,渭南市医保经办部门收取的高达刷卡额的10%的质保金,截至目前已有15个月没返还;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收取刷卡消费额1%的滞纳金,往往是不开票先交钱。
为什么惠及千家万户的医保卡,却成了个别部门收取隐形费用的机器,也成了抬高药价的助推器?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等单位的做法,引起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强烈不满。
连日来,记者根据多名医疗机构负责人及药店经营者的投诉,进行了走访调查。
便民的尴尬
刷卡费用难兑付
药店拒刷卡或抬药价
“药店与医疗机构安装医保刷卡系统,本是好事,现在却成了抬高药价的助推器。”提起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和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的刷卡系统,一位药店管理人很激动。
据多名药店及医疗机构负责人介绍,2000年后,经审核,临渭区社保信息部门在辖区的18家药店和一些医疗机构安装了医保刷卡系统。渭南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在市区50多家药店及医疗机构安装了刷卡系统。
据多名知情人士透露,拖欠医保费用,是常事,有时延时兑付长达四五个月。这些知情人士透露,有一家药店被拖欠的医保费刷卡费用高达四五百万元,时间最长5个多月。在记者采访的多家药店中,拖欠最少的药店也有五六万元。
“一家普通药店投资才几十万,五六个月拖欠一二百万,把老板逼得没办法,前段时间借了30万元的高利贷用于资金周转。”一位药店的负责人谈起医保刷卡一事非常烦恼。
该负责人说,最长的时候,欠款长达五个多月。因周转资金短缺,导致一些药品的供货商不再供货。有些供货商提高价钱供货。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药品只能提高售价。“医保费的延时划转最终害了药店,也损害了老百姓利益,但我们要周转没有办法。”
多位药店的负责人表示,一些小的定点刷卡单位,经常以系统出问题为由拒绝刷卡。“有钱谁不想赚,但这都是逼的没办法。”一位负责人无奈地说道。
有药店经营者说:“每年都是这样,一些药品供应商也受到牵连,不再与药店合作。”
蹊跷的兑账
没收到返款也要开收据
否则会被严重警告
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规定,每个月的1日-5日为到医保科兑账的日期,15日-20日为到财务科兑账的日期。但一些药店的负责人因出差等原因,错过兑账日期,就会导致两三个月兑不了账。多位药店及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称,按照协议,有些医保费用兑付期限分别为20天、28天、一个月,但是上述两个医保机构却一次都没有按照协议的内容执行。
4月17日,在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医保科,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告知,兑账日期大致两三个月。而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医保科刘主任很干脆地说:“一个季度兑付一次。”但多家药店负责人称,即便是一个季度兑付一次,也几乎没有实现过。
有人投诉称:“协议规定是每月给药店兑付一次医保刷卡费用,但从未及时兑付。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工作人员一会儿说下拨的资金不够,一会儿说药店兑账不及时,让等等,可是一等就没完没了,有时还用取消医保刷卡资格来威胁,药店没办法,只好忍气吞声。”
此投诉者称,每次兑账,都按协议规定时间向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开具收款收据,表明药店已收到返款。其实根本就没有,之所以这样做是为应付上级检查兑付问题。
如果不及时开具收据,在每年的会议上,药店负责人就会受到严重警告,甚至药店会面临被取消刷卡定点资格的危险。
莫名的收费
领兑付款须先交1%费用
每年还收10%质保金
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一位工作人员称,刷卡设备要收一两万元的费用,网络通信费用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每月各收400元。而记者看到,开给多家药店所谓的票据,其实只是普通的收款收据。
据多位药店或医院负责人反映,收费远远不止设备费用、网络通信费用。多家大型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称,每年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都要收取一两万元,开始还开收据,后来干脆收据都不开,原来的票据上居然写着“宣传费”。
另外几位药店经营者说,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收取的另一项费用更让他们难以理解:每次领取医保兑付款时,必须先交1%的费用,而且从来不开票,也不说收取1%的费用是干什么的。
4月17日上午,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医保科刘姓主任称,收取的1%的费用是滞纳金。但有药店经营者质疑,医保中心应该给药店钱,钱在医保的专用账户上,滞纳金又从何而来?
更让医疗机构与药店难以承担的一大笔费用是质保金。
据药店经营者反映,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要收取医保刷卡额的10%为质保金,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要收取5%的质保金,而且该质保金按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和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规定,每一年为一个质保周期,第二年年初审核前,医疗机构、药店一年内没有违规问题就可返还质保金,但时至今日,这些药店和医疗机构仍没拿回2011年应返还的质保金。
“收这么多质保金我们可咋经营?邻近的河南的质保金只有百分之二三。”一位药店老板说。
涉事方回应
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解释称
人手不够
19日上午,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处长赵志平回应称,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从没收取过宣传费、网络通信费。他说,所有的收费都要有收费许可证。收费也必须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对于延期兑付医保刷卡费用一事,赵志平处长承认确有此类现象。这是一些药店及医疗机构兑账不及时或有违规现象;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财务人员只有3名,却要管上百家药店及医疗机构,近百万人的医保费用。
“根本忙不过来,我们这次公务员招录,准备给财务部补充人员,另外想把兑账时间由原来的一个月规定为两个月或一个季度。”赵志平坦言。
赵志平说,据他所知,渭南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没有收过网络通信费用,至于刷卡设备费用、维护费用,都是按照规定办理的。
但记者看到药店经营者出具的收款收据中,的确是渭南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临渭区社保信息部门收取的每月网络通信费各为400元。
对于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刘主任承认收取刷卡金额1%作为滞纳金一事,赵志平肯定地说,不存在滞纳金这一说。当记者问及如果收取滞纳金,该不该开票,该不该上缴财政的问题,他一直摇头,没有作出更多说明。
据记者了解,我省各地医保经办部门收取质保金的标准不同,但大都规定质保周期为一年;而对于该项滞纳金,根本不允许收取。
采访中,医疗机构及药店经营者纷纷表示,即使上级部门来查,药店和医疗机构都不敢说真话,一怕返款不及时,二怕取消医保刷卡定点资格。他们希望相关部门严肃查处两级医保管理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还利于民。本报记者芮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