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检察院公诉科组织学习新刑诉法
2012-03-31 09:27:08 · 167次点击
本网讯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随后重新公布了刑事诉讼法全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刑诉法通过后,公诉科全科干警高度重视,收集汇总了新刑诉法学习材料,于3月29日上午召开科会组织学习新刑诉法条文,主管副检察长张百忍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中,全科干警就新刑诉法的修改进行了全面学习和广泛研讨,着重就新、旧刑诉法条文内容进行对照比较,深刻把握刑诉法修改的精神实质,对比梳理以往的检察事务工作及新刑诉法修改后新的要求,就新刑诉法施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并确定应对措施。经过学习、研讨,全科干警认为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主旨明确,突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想,集中对辩护、证据、强制措施、侦查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特别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内容严谨、科学、合理,是我国法治文明的一次重大进步,也是我国进一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
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涉及面广、条文增加多,对检察机关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主管副检察长张百忍同志要求全科干警今后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努力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学习,加强研讨与交流,为新刑诉法的正式实施做好思想上、业务上的准备。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胡 磊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