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津贴门槛降至70岁 外地敬老证在陕也管用
2012-03-30 08:52:26 · 51次点击
本报讯 (记者付亚娟李治燕)据省财政厅网站昨日消息,《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以省长令的形式发布。据该办法,我省高龄老人生活保健津贴享受人群的年龄限制将从80岁降为70岁,受惠人群增加了140万。
受惠老人从60万增至200万
2011年1月,我省出台了《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给全省8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保健津贴。具体标准是:年满80-89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今年2月13日,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全省享受高龄补贴老人的年龄由原来的80岁以上下延到70岁以上。“这个规定一出,我省享受政府保健津贴的老年人将直接从60万人增加到200万人,增加了140万人。”省民政厅工作人员昨透露,我省目前共有60岁以上老人540万人,70岁以上老人200万人,80岁以上老人60万人。
每个年龄段的津贴都涨了
据介绍,《办法》于5月1日施行后,我省每年用于高龄老人保健津贴的支出将增加18亿元,达到每年22亿元。津贴发放新标准是:年满70-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的津贴从50元提高至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津贴从100元提高至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津贴从200元提高至300元。
外地敬老证在陕西也管用
《办法》规定,我省将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应当设置老年人购票专用窗口,公共交通工具还要设置老年人专座。
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还可以享有多种优待服务,其中包括免费进入公园、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就医时,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每年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优先购买机票、车船票等。
《办法》指出,除了不能享受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费之外,外省(市、区)老年人持户籍所在地发放的敬老优待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本省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