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车18家民企重组为8家公司 4160辆车估价入股
2012-03-22 10:56:08 · 38次点击
备受关注的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近日,西安市政府发布了《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改制重组实施意见》,计划将原来属车主所有的渣土车折价后,让车主以车辆入股变成股东,年底拿分红,车辆管理权则归公司所有。
看看这8家公司都在哪些区
据介绍,截至去年12月底,西安市共有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22家,拥有或挂靠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4216辆。其中市政工程专用2家,拥有32辆清运车;地铁专用2家,拥有24辆清运车。其余18家为民营企业,合计拥有4160辆清运车,占全部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总数的98.7%。
本次改制重组的对象为18家民营企业。18家民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将按照其所属行政区进行重组整合。在雁塔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灞桥区、长安区各成立1家。未央区因有4家企业,涉及1168辆垃圾清运车,可成立2家。合计重组为8家新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车主可带车辆到其他行政区入股。
时机成熟还将进一步整合
此次改制重组的原则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分步推进,平稳过渡。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改制重组分阶段实施。新公司成立运营前,各企业仍按照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经营。
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到8月底前基本完成。完成改制重组的8家大型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如有必要,在时机成熟时进一步整合,更好地实现规模化和规范化经营的重组目标。
改组企业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改组后的企业将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减免现有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转到新公司过程中产生的过户费和牌照费。
财政适度补贴现有建筑垃圾清运企业重组整合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评估费。
对改制重组后的公司制企业,在停车场地土地征用或租用方面给予一定费用优惠,并简化审批手续。
暂停清运车和从业人员准入审批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将出台政策,严格要求工地与经重组的、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签订清运协议,工地不得私运或工地叫车清运,引导挂靠车主主动整合。
提高建筑垃圾清运行业进入门槛,凡进入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的企业必须是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规模必须达到清运车辆400辆以上,清运车辆不允许挂靠经营。
目前,暂停清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准入审批。本报记者王卫平
解读改组方案
司机将按月发工资
以避免多拉快跑
目前运营模式的弊端在于: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经营权与清运企业管理权分离,企业对车辆的实际运营行为管理不力,造成建筑垃圾清运车辆频频违规运营,甚至发生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本次改组将从根本上解决管理失控的现状。改制重组采取企业与车主平等协商,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车主以车辆评估价值入股,成为企业股东。司机将按月发工资,以避免多拉快跑。公司制的清运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并依法定程序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聘用管理层,公司依法规范运行。
改组前
车辆挂靠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所有权归车主个人,车主自行聘用司机运营,企业收取一定管理费用。
改组后
车主以车辆评估价值入股,年底按企业实现利润提成分红,车辆归公司所有,运营和司机聘用均由企业统一管理,司机按月发放工资,企业与工程单位签订清运合同,统一结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