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模评选开始 企业负责人不超过总数10%
2012-03-09 09:52:17 · 238次点击
本报讯 3月7日,记者从2012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评选出500名劳模、先进工作者(其中包括100名农民),以及100个先进集体,其中一线职工不低于总名额的55%,企业负责人不超过职工总名额的10%。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评选要遵循党的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必须公布评选的范围、名额、条件、办法和程序等。基层单位在评选时,要严格条件、严明程序、严肃纪律,做到公开、公正,坚决杜绝搞个人圈定、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各市、各部门要结合评选推荐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经验;各级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据悉,此次评选表彰的范围是2007年以来,在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农业生产和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把在平凡岗位、艰苦岗位上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的普通劳动者作为评选的主体。
在名额分配上,职工劳模主要参考各市和行业职工总数、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农民劳模主要参考农村劳动力总数进行分配;在兼顾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基础上,突出支柱产业、特色经济和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领域,并向科技、教育战线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在我省建设中贡献突出的外省单位在陕的工作人员也将予以表彰。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顾东武在会上强调,评选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把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的模范人物评选出来,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省总工会副主席毛新元就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做了介绍。
本报记者李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