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学员练车撞亡1人 律师:教练与驾校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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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学员练车撞亡1人 律师:教练与驾校需担责

2012-02-27 10:29:47  ·   44次点击

  此路段属于汉中市车管所的考试区,仍有教练车来熟悉路况

  25日上午,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兴元路中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市军伟驾校学员驾驶一辆大型教练车上路时,不慎撞上一位50多岁的男子致其当场死亡。事发时,车上坐有一名教练员,学员正准备参加B2驾照路考。据附近村民介绍,该路段属于汉中市车管所的考试区,3天来,这里已连续发生3起由教练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村民:考试区路段连续三天出事故

  据汉中市军伟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一位姓耿的总教练介绍,25日上午8点多,一学员驾驶的教练车正在考试路段熟悉路况,当时一名姓杨的教练坐在车上,马上就到终点了,谁知却出了事。

  昨日中午,记者在兴元路事发路段看到,该路段道路两端均设有“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区”警示牌,为双向两车道,事发处北侧有一个弯道,南侧是直道。一名路过的村民指着地上的血渍告诉记者,死者姓李,50多岁,是当地人。

  据大坝村一村民讲,兴元路是大坝村唯一的出行道路,自从去年夏天在这条路上设了考试区后,每天都有不同驾校的数十辆车在这里练车,过往行人走到这一路段时都心惊胆战,躲着走。附近还有一个工厂和三所学校,村里的孩子上学放学都得从考区路段经过,很不安全。另一村民说,连续3天,多家驾校的车在这条路上连续出事故,24日那天一辆教练车撞了一辆电动车,25日一辆大车直接把人撞死了,26日在前面拐弯的地方一辆教练车又碰了人,所幸这次没啥大碍。

  另有几名村民说,兴元路道路窄,行人多,作为驾驶员的考试路段,开车的都是新手,有时候还要按照道路上设定的箭头练习换道,车子左拐右拐,对当地群众出行安全造成很大威胁。

  律师:教练员与驾校需承担责任

  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张建平律师分析认为,在这起事故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驾校学员是在教练指导下,在特定的练车场地对车辆进行学习操作的,由于缺乏驾驶经验,很难预见自己的行为将会带来怎样的社会后果,因此就很难认定学员在主观上存在过失。而教练作为学员的指导者,事发时没有及时制止学员的错误操作,存在过失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驾校与教练员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行人负有主要责任则另当别论。

  由于昨日适逢周末,记者多方联系负责处理该起事故的民警未果。

  本报记者陈兴王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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