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规定出:台春节期间零时至七时禁放烟花爆竹
2011-12-30 11:42:22 · 27次点击
本报讯 昨日,省法制办、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中对烟花爆竹燃放种类、存放数量等都有详细说明,农村、城市的规定各不相同,对农村设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种类,在禁止燃放地点以外,可以燃放非禁止种类的烟花爆竹;对城市要求相对较严,除规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种类外,还规定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无论农村还是城市,任何时间都不允许燃放;在城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仅可以在春节、元宵节等法定节假期间燃放规定种类的烟花爆竹,在城市允许燃放期间,除除夕至正月初六外,每日0时至7时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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