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小便宜 “得意忘形” “守株待兔”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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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小便宜 “得意忘形” “守株待兔”触犯刑律

2011-12-01 09:39:26  ·   26次点击


犯罪嫌疑人程某、史某抢劫一案,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中。
2011年8月2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程某载着史某,驾驶陕EEG001奇瑞面包车,行驶到华阴市华西镇五合村村口时,与一辆半挂式货车差点相撞,因二人刚喝过酒,又仗着都是五合村人,于是二人将面包车停放在道路中间,不让半挂车经过,司机无奈之下,给了程某、史某50元钱,二人这才作罢让车通过。得了便宜的程某给史某说:“这点钱算啥,咱不行再拦几辆车,再弄上几十块钱,给咱一人买上一包好烟”,史某也欣然答应。于是,二人故意将面包车停放在道路中间,程某手拿甩棍伙同史某,二人接连拦截了两辆拉沙车,威胁并吓唬司机,叫司机给二人弄两包烟钱。不想,第一辆拉沙车司机侥幸经过后,便立即拨打110报了警,第二辆拉沙车司机给了二人50元钱。没过多久,正欲收手的程某和史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得了意却忘了形,看似“守株待兔”,等到的不是兔子,而是二人应有的惩罚。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李  王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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