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书记就爆炸事故道歉 已排除人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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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委书记就爆炸事故道歉 已排除人为破坏

2011-11-18 10:12:24  ·   25次点击

昨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召开情况通报会,对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所采取的措施,各项工作进展以及善后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通报,并答记者问。事故已定性为事故灾难,排除人为破坏。赔偿标准将参考上海静安火灾事故赔偿标准。对嘉天国际及其周围楼群的伤害,检测人员已经鉴定和评估分析。

11月14日上午7点37分,位于西安市太白路与科创路十字西南角嘉天国际大厦一层的樊家肉夹馍小吃店,由于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截至16日18时,事故已造成10人遇难,32人仍在院治疗。其中,5人伤势较重。昨日11时,西安市委市政府召开情况通报会,对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所采取的措施,各项工作进展以及善后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通报,并答记者问。

通报会由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主持,孙清云代表西安市委、市政府,向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向遇难者的家属、受伤人员及受伤人员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并为此次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向全市人民表示深刻的道歉。

"西安整个城市是安全的,但是,从这次事故和以前发生的有关事故来看,我们在安全方面是有缺失的,有不到位的地方。"孙清云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希望能通过此次通报会,更好地唤醒包括自己在内的广大干部的安全意识应,从以往不到位的地方认真、深刻检讨,接受血的教训,以此来加强各项工作的管理,提高管理部门的责任心,并通过完善制度来消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和尽可能低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爆炸定性

爆炸是一起事故灾难

在昨日召开的西安嘉天国际"11·14"爆炸事故情况通报会上,西安市副市长朱智生指出,此次"11·14"液化气泄漏爆炸是一起事故灾难,属于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经公安部门调查,目前已排除人为的破坏因素。

关于事故原因,有关专家初步分析认为,爆炸起因是樊家肉夹馍店液化气罐发生泄漏,泄漏气体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浓度达到了爆炸极限范围,遇火源所致。由于此种情况下,开灯、打手机或鞋跟摩擦等众多因素均有可能引发爆炸,当日事故具体由哪一种原因引起爆炸,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报会同时披露,根据公安机关现场勘察和走访,肉夹馍店事故当日7时许,一位来的最早的员工打开门后,曾第一时间发现室内有液化气泄漏气味及白雾,并打电话向其老板汇报。由于该名员工已经死亡,公安机关通过调阅电信部门电话清单,对这一说法进行了查实。至于这通电话是不是爆炸的直接诱因,还有待相关部门调查确认。

根据公安机关侦查,已经发现樊家肉夹馍店以及销售液化气罐的商家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涉嫌人员也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他们将为其行为负起法律责任,但是,责任方是不是仅有他们两家,目前还不能确定。为了确定液化气罐泄漏原因,目前,3个液化气罐已被送往质监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爆炸解密

爆炸威力相当于30余公斤TNT

为什么此次爆炸会产生如此大的威力?记者从事故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液化石油气泄漏膨胀倍数大、爆炸速度快及此次爆炸地点距离街面近等都是造成大量无辜人员受伤的因素。

据了解,液化石油气是一种由多种烃类气体组成的混合物,为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有特殊臭味,属于易燃气体。在发生泄漏时,会迅速汽化、扩散并与空气混合,在地面形成雾状蒸气云,体积可膨胀约 150-300倍。

由于气态液化石油气的密度比空气大,一旦泄漏出来,不容易挥发和扩散,而是像水一样往低处流动和滞存,很容易达到爆炸极限的浓度范围。当泄漏气体与空气混合的浓度进入爆炸极限范围内,特别是达到反应当量浓度时,就会发生威力巨大的爆炸。其所产生的压力巨大,速度可达2000-3000米/秒,且爆炸后压力还会不断激增,会伴有震耳欲聋的响声。

西安市副市长朱智生在通报中指出,由于发生事故肉夹馍店使用的是50公斤的液化石油气罐,如果按照50公斤液化石油气泄漏推算,可以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约为 900-1500立方米,在一定条件下,其爆炸产生的威力约相当于30多公斤 TNT 炸药所产生的威力。另外,由于此次事故发生时正值上班高峰期,爆炸点距离街面较近,路上行人较多,且在公交车站附近,所以破坏力巨大,造成了大量无辜人员受到伤害。

赔偿标准

参考上海静安火灾

此次爆炸的赔偿标准将参照上海"11·15"静安大火等事故赔偿标准,按照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两部分进行,目前具体标准正在报批中。

记者从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11·14"西安爆炸事故发生后,西安成立了专门的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抽调了市级16个相关部门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处以上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立即从六个方面展开爆炸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

其中,包括进一步查明引爆原因,尽快明确救助人员抚恤赔偿标准,对楼体进行安全鉴定,开展全市居民楼下餐饮店安全大检查并规范相关管理办法,保证伤员住院所需费用及一对一做好死伤人员家属抚恤工作等。昨日起,由我省和西安市政府联合成立的调查小组也已全面展开工作。

善后赔偿标准如何确定?西安市民政局局长在回答记者问时指出,此次事故属于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事故,对于此类事故死亡人员应该如何进行赔偿,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标准。因此,善后小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并参考去年上海"11·15"静安火灾、今年贵州的"11·1"爆炸事故赔偿及本地其他事故死亡赔偿办法制定善后赔偿方案,初步意见为:分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个方面赔偿。目前,赔偿方案正在报批中。

受害者的家属如何接待和安抚?通报指出,此项工作目前已经做出妥善安排,遇难者家属来自外地的,分别由高新区和雁塔区在各自辖区宾馆予以安置、接待;家属在本地的,由居住地政府登门做好安抚及相关工作。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还将对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必要的救助。

损害评定

事发楼群主体结构安全

记者在西安嘉天国际"11·14"爆炸事故通报会上了解到,爆炸事故未对大厦主体造成显著损伤,主体结构可保证安全,不会发生结构安全性次生灾害。

通报指出,事故发生后,根据西安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有关部门立即组织6位专家赶赴现场,参加事故现场处置及应急救援工作,并于当日下午,组织嘉天国际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检测机构等相关人员和专家进入现场进行勘察,研究确定了检测方案。15日,陕西省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和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4名专家和23名检测人员到达现场,就嘉天国际大厦3号楼1层发生爆炸后的结构安全进行鉴定,全面检测了爆炸波及范围的构件强度、结构损伤程度等,并连夜进行了数据处理和分析评定。

鉴定报告结论显示:嘉天国际3、4号楼主体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没有受到显著损伤,主体结构可保证安全,不会再产生结构安全性的次生灾害。而3号楼爆炸损坏范围内部分楼板及次梁破坏严重,需要及时加固处理。根据以上情况,专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缮加固工作建议,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逐项落实。周边楼群的结构安全也不存在问题,居住在此的市民可以不用担心。

新闻链接:上海静安大火遇难者赔偿96万元

2010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18号一栋28层的教师公寓发生大火,大火共导致58人遇难,71人受伤。静安大火赔偿标准为每位遇难者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其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次性死亡赔偿约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等31万元,非本市户籍遇难人员和本市户籍遇难人员按同样标准处理。对受伤、受灾人员,分别按伤残赔偿,政府综合帮扶、爱心帮扶等方面给予赔偿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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