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家坡“凤凰现代城”经适房 开发商卷钱跑路
2011-11-07 09:53:56 · 119次点击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闫星光 黄慆)2009年6月5号,在宝鸡岐山县蔡家坡,“凤凰现代城”经济适用房的奠基,这个岐山县最大的经适房项目让很多低收入人群看到了住房的希望,大家纷纷在09到2011年之间向开发商缴纳了一万到二十万不等的购房定金,然后两年多过去了,不少人却发现自己的住房梦愈来愈远了。
根据业主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了位于蔡家坡渭北东路上的“凤凰现代城”,看到该楼盘的售楼中心已经人去楼空,工地虽然已有20多栋房子的主体建成,但却已经全部停工。一些业主告诉记者,从2009年后半年开始,他们就陆续向该楼盘的开发商——陕西中孚房地产公司缴纳了从1万到20万不等的购房定金和购房款。
经适房购买者:我交了7万元。
经适房购买者:我交了5万,去年10月5号交的。
直到今年9月份之前,不少交过购房预付款的人看着建筑工地里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都在梦想着自己就要住进新房,然而在今年9月底不少人发现,楼盘的售楼中心却已人去楼空,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包括开发商法人张某的电话更是无法接通。
经适房购买者:买房呢现在这开发商都跑光了,现在真是没有着落,不知道找谁呢。
有些购买了“凤凰城“二期的业主们的境遇更惨,他们的房子直到现在连坑都没有挖。
经适房二期购买者:我房就在那里呢。
记者:现在是个啥情况?
经适房二期购买者:我现在是把钱收了,盖都没有盖,电话也打不通。
在凤凰城的资料上记者看到,这个项目规划占地430余亩,除去道路等公共设施,一期净用地275亩,二期净用地119亩,属于岐山县保障房建设的重点项目。随后,记者来到了蔡家坡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凤凰城楼盘属于一个五证不全的“黑楼盘”,迄今为止只有《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件,就没有《土地证》,所以压根就不可能有《预售证》,更不要说能收取业主的购房款了。
岐山县蔡家坡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王沧学:我们知道他们在没有审查之前就开始售房,我们就给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打了电话,我说现在他们没有办资格预审,价格也没有审核,可以说是违规售房,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就派了一个李姓副局长,把售房部给查封了。
随后,记者找到了凤凰城楼盘项目的一位陈姓负责人,也得到相同的答复。
记者:现在开发商所具备的五证咱们全不全?
凤凰现代城项目部负责人陈军:现在有两证。
记者:只有两证为啥就收业主的钱呢?
凤凰现代城项目部负责人陈军:这个是房地产的潜规则。
记者:既然相关主管部门知道凤凰现代城五证不全开始收钱卖房已达两年之久,为何不制止?而开发商方面觉得自己这钱又收的理直气壮?这其中到底啥原因?我们接着看。
一些业主给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如果以每户给开发商缴纳最低的一万算,开发商违规收取业主的资金已经达到了1000多万,同时,有关职能部门知道开发商在违规收钱为什么又不及时制止呢?
记者从楼盘工程部一位负责人了解到,他们现在人去楼空的原因是蔡家坡管委会将它们的二期项目用地卖给了另外一家公司。随后,记者针对这一问题在蔡家坡管委会和开发商方面采访时,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复。
记者:建经济适用房是多少亩?
岐山县蔡家坡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王沧学:建经济适用房是270亩。
记者:等于把480亩的地块分成了两块?可以这样认为不?
岐山县蔡家坡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王沧学:嗯。当时签协议的时候分为两期了,一期和二期,一期就是他现在盖的这个。最后又签了一个补充协议,他只认了他这个270亩,二期已经不是他们的地方了。这个协议里面都有,他放弃了第二块地。
但凤凰城工程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宝鸡市发改委在2008年6月28日向岐山县发展计划局下发的《关于蔡家坡“凤凰现代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项目的核准通知》中,曾对他们楼盘的建设地址范围做了界定:“渭北东路以北,西宝中线以南,东二路以西,孔明大道以东。”同时还规定,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8.7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面积为30.8万平方米。上述“通知”中虽然没有明确的用地亩数,但就是2007年中孚地产和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约定的范围。2009年1月8日,宝鸡市发改委又下发了《关于〈岐山县“京泰、华都”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项目的核准通知》。其中规定,该项目的建设地址为“东至东一路、西至东堡子地界,南至渭北东路、北至西宝中线”。这个范围其实就是“凤凰现代城”的二期用地。)
凤凰现代城项目部负责人陈军:我们现在征地的税费在2012年4月份,把钱交完了,一共交了4600万,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我们找岐山国土资源局办证,岐山国土资源局说管委会不让发,证不让发,要退红线证明,我们到管委会去办退红线证明,管委会不给办。
记者:原因是啥?
凤凰现代城项目部负责人陈军:一女二嫁,要我们让出二期土地。
就在双方为二期土地的使用纠缠不清时,开发商在一期土地的楼盘已经开工并收取业主的定金,随后又一走了之。
经适房购买者:买房时相信他们,结果成这样了,没办法说了。
经适房购买者:现在只有找管委会了,管委会他肯定应该审批这个项目,或者办一些手续,他应该审批,应该把关,引进企业的时候,怎么能不考虑这些问题呢?
随后,记者找到了岐山县住建局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了解情况。
记者: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卖房合适不合适?
岐山县住房管理局房地产管理股股长刘宏军:这个咱们已经进行了查处,进行了两次查处。
记者:查处了解的情况是啥?
岐山县住房管理局房地产管理股股长刘宏军:查处他前期收了一部分资金,这一块咱们已经要求他把这资金退还。
记者:到底退了没?
岐山县住房管理局房地产管理股股长刘宏军:这个现在还没有退。一方面是管委会和开发商因为地皮问题相互扯皮,另一方面近千户业主的合法权益没人保障,不知道双方纠缠到什么时候,我们的节目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