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百家企业抢食汽租市场 管理空当致无序竞争
2011-10-24 10:48:04 · 34次点击
7月12日,上海街头的一则汽车租赁广告。汽车租赁这一全新的汽车使用模式已经在各大城市逐渐流行 CFP供图
在西安市崇业路与含光路十字一角,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车位上,车顶立着一个大大的牌子:“汽车租赁”。曹先生站在旁边,满眼无奈。
10月18日的上午,天气很晴朗,但他的心情很不好。“日子不好过啊!”他手指着周围几辆车,“这些车都是我的,好多天了动都没动过,甚至几天连一个租车的电话都没有。”
曹先生是西安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从2007年进入这一行开始,生意还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冷清,而他的遭遇也是西安市汽车租赁行业众多小企业的缩影。
其后,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企业数量的急速膨胀,西安汽车租赁行业的竞争已趋于白热化。尤其是神州、一嗨和至尊等几家全国性连锁企业在本地跑马圈地更加剧了这一趋势。本地众多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等因素,正面临或被吃掉,或自生自灭的窘境。同时,受困于政策、成本、理念等原因,本地企业也难以在短时期内做大做强。
十几台车就开公司五六十辆车即可称大
油价高企、道路拥堵、停车位稀缺……“买不如租”的观念正随着养车成本的不断提高而流行。但大多数汽车租赁企业的生意却在下滑。
“节假日还好点,能租出去几辆车,平时连问的人都没有。”据曹先生介绍,“车况好一点的,现在每天租金也就在170、180元,这比周边县城里的租车费用高不了多少。”他告诉记者,像长安区、周至县这样的地方,租辆车一天也得150、160元。
“切蛋糕的人太多了。”西安市南方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刘魁也很无奈。
“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发展势头迅猛。”西安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目前西安市场的汽车租赁企业已近500家,而在2007年时,这一数字仅为250家。汽车保有量也从2007年的近5000辆迅速发展到如今的7000多辆。企业数量翻了近一番,但车辆仅增加了40%多,更多的规模偏小企业这几年纷纷加入到竞争队伍中来。
按照2008年修改后的《西安市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汽车租赁公司自有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但记者调查中发现,很多企业车辆仅为十几台。一些勉强能够达到规定数量的企业,不少车辆还属于违规的“挂靠”车辆。而规模较大的本地企业,也不过五六十辆车。
一些企业为了规避这一规定,开始在公司名字上做文章。“公司名字注册成‘汽车服务公司’,就避开这个硬性规定了,但经营范围照样有汽车租赁。”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企业数量的激增,直接导致互相压价。“2009年以前这栋楼上只有2家公司,现在7家。”刘魁的公司位于西安市西斜七路与太白路十字的一栋办公楼上,他告诉记者,2008年,伊兰特基本租价220元,“现在180元就能开走。”
激烈的竞争,也使得不少企业“剑走偏锋”。《西安市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汽车租赁企业不得提供驾驶劳务。但记者发现,不少企业依然推出代驾服务。此外,包括代办驾照、审车等业务也成为不少企业收入的来源。一些公司靠兼营婚庆租车业务来提升业务量。
“一辆车出事就可能毁掉一个公司”
“这其实是个高风险行业。”采访中,不少企业主向记者诉苦。
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不少企业只盼着能把车租出去。一位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熟客甚至可以不付押金就能将车开走。其结果是骗租、抵押租赁公司汽车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中小汽车租赁公司更是受害严重。
在位于木塔寨的西安汽车租赁市场,西安志强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权禄喜告诉记者:“一些犯罪分子瞄上了这一行当,不少小公司都是大家凑份子开起来的,遇个大事故一下子就垮了。有时候一辆车出事就能毁掉一个企业。”
该市场另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樊亚兵也告诉记者,最令人头疼的是不法分子利用租来的汽车进行犯罪。不法分子一旦被抓,车辆同时被公安部门当做犯罪交通工具扣留,想把车要回来非常麻烦。
同时,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个人信用状况难以掌握,对汽车租赁业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记者了解到,在西安,个人租车只需提供身份证和驾驶证,程序极为简便。“有时只顾争夺客源,有意无意间就放松了对客户的审核把关。”一位企业主告诉记者。而如果出租的车辆出了事,很多时候是要由租赁公司来买单。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使用人承担相关责任,但是有关交通法规规定,追究车辆所有人责任。“比如,租车人把车抵押出去,人跑了,对方拿不回钱肯定不愿放车;或者出了事故,找不到责任人了。这时候,租赁公司就要被迫买单,拿钱了事。”权禄喜告诉记者。
“汽车租赁业务的特点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事故的认定上,车主负责制明显不适应这一行业特点。”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需聪认为,对于汽车租赁这一新兴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
“管理空当期”导致无序竞争
“市场的无序竞争,政策规定不明朗,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西安市运管处一位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1998年2月,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了《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因各种原因,该规定2007年12月废止。2004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道路运输条例》,由于没有将汽车租赁业纳入道路运输管理范畴,造成汽车租赁完全脱离了道路运输管理的政策导向,使汽车租赁业陷入一个无法可依、无从管理的境地,从而造成了管理缺位,进而导致汽车租赁业市场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由于国家层面的新规迟迟不能出台,究竟由哪个部门来主管这个行业,一直没有定论。”上述运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政策的空当,出现了很多问题,租赁公司和客户都有牢骚,但管理部门也无能为力。
他还告诉记者,由于汽车租赁行业属于特种行业,实行前置审批,即先由主管部门发给道路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工商注册。但同样由于新政策未出台,西安市几年前就已经停止审批汽车租赁企业。而这也大大影响了这一行业的发展。“我们想扩大规模,再开几个门店,但主管部门现在停止审批。”至尊租车西安城市经理负责人马丽琴告诉记者,公司也想扩大在西安市场的份额,却不敢多买车,“不能新开店面,现在的店面又没有更多的车位。”
2007年以来,一些大城市相继出台地方性政策法规。西安市也在2008年实施了修改后的行业管理条例。但是,地方性规章制度的法律层次和效力明显有限,这些都制约了租赁车辆异地运营、联网运营业务的拓展。
张需聪律师认为,要从根源上规范汽车租赁行业发展,应尽快制定符合汽车租赁业特点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汽车租赁企业的准入门槛,使职能部门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本版稿件均由本报记者 刘雪涛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