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均低于17㎡可申请廉租房 截至9月28日
2011-09-21 10:05:19 · 45次点击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状况调查,截止到9月28日
哪些人能申请?
西安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不含已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物配租保障以及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该负责人介绍,除了人均住房面积有要求外,其中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城六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城六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3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城六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8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城六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5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申请公租房要啥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五条件
申请条件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关系的赡养人和抚养人。无住房、住房困难、借住、租住的家庭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登记。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五项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五项条件:18周岁至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西安市将进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调查信息将录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库,依次轮候,逐年保障。
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是城镇户籍家庭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办(乡镇)登记。在开发区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到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登记。截止时间:2011年9月28日。本报记者 陈思存
截止时间
2011年9月28日
到哪登记
城镇户籍家庭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办(乡镇)登记
在开发区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到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