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孕妇产后肚内留纱布续:医院补偿产妇4000元
2011-09-09 10:27:28 · 30次点击
本报讯(记者程风)家住三原县陂西镇庙张村朱某的妻子在医院产下一个女婴。10天后,村医生竟从其体内取出一块约1米长的纱布。昨日,事情见报后得到进展,记者采访了解到,医院已给朱某妻子补偿了4000元生活费。但令他们不解的是,是医院的责任为什么要在补偿协议中写成“生活困难补偿”?
昨日,记者来到三原县陂西镇庙张村产妇马红家中,她说,他们之前联系了为她接生的医院,医院只派了两名护士进行了简单检查后说,产妇应在产后42天做全面检查。当时做了检查,结果显示母女并无大碍,之后医院再没人过问此事。后来朱某去医院要说法,而该院答复是,没有调查出谁给做手术时放的,所以责任没法确定,需要调查。朱某为此事跑了一个月左右,一直没结果。
产妇马红表示非常感谢媒体,因为事情经媒体报道后得到了迅速解决,医院给她补偿了4000元生活费。然而对于这样的结果她却心里有疙瘩,因为补偿协议里写的是,因马红家里生活困难予以补偿,并且以后不能再因此事找医院,系一次性解决。马红不解,是医生的疏忽医院就应承担相应责任,为什么写成生活困难补偿?
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张麦昌律师,张律师表示,事情虽没有造成大的医疗事故,但给产妇的身、心已经造成阴影,医院应该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