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村民灾后建房村里收盖章费 村长:费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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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村民灾后建房村里收盖章费 村长:费用合理

2011-08-03 09:48:47  ·   26次点击

记者雨石

  阳光讯去年安康“7·18”、“7·23”特大洪劳灾害中,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许多村民房屋倒塌损毁,被迫重建。但是让一些灾民想不通的是:他们在重建的过程中却有人遭遇50元、500元钱的乱收费。镇民政所长称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吃、拿、卡、要。

  村民:建房要交50元盖章费

  7月29日,记者赶到汉滨区吉河镇调查采访。金银村2组马某说,去年7·18暴雨冲毁了他家的房子,建房申请写好后,村长却说要交50元的盖章费。马某说在他们村交盖章费的人还有很多,据他所知他们村是从2009年开始向建房户收取这项费用的,如果不交50元钱,赵村长就不给盖公章。

  2组村民周某和赵某说:他们建房申请写好后到村上盖章时,也交了50元的盖章费。杨某告诉记者:他今年3月份到村长那去办手续不但交了50元钱的盖章费,而且村长还收了他500元钱,说是请镇上土管所领导吃饭。

  金银村2组马某某说,他盖章时,村长称不但要交50元钱的盖章费,还要交500元钱请土管所领导吃饭,他交了550元钱,没给他开任何收据,他家的房子建起快半年了,都没收到建房补助款。一组受灾户屈某说他不但给村上交了50元盖章费,而且镇民政所来照相他还交了20元费用,至今有8500元的建房补助款也没拿到。

  村长:这项费用合理

  吉河镇金银村赵村长对记者说:他们村灾后重建的有14户,新建的房子都竣工了,关于收取灾民50元钱是工本费 (复印表),这个费用是从2008年底开始实施的,这几年共收了14户的钱,没有给开票,只是当时记了个账,收这费用镇上包村干部都知道。他认为收这项费用也是合理的,因为村上没有钱。另外收的500元钱请镇上土管所副所长在安康城里吃饭了。

  镇民政所所长:不知情

  汉滨区吉河镇民政所张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全镇灾后重建有290户,目前房屋基本都竣工了,有一部分灾民领了建房补助款,还有少部分建房款没到位。

  关于金银村收取灾民建房工本费(指复印表格)一事,他不知情。他称村上发的表格都是镇上民政所给发的,不收任何费用。如果村上收取这项费用就是不合理的,镇上不知道,知道后是要制止的。

  至于收取500元钱请土管所领导吃饭一事,张所长说这个事情要给镇上主要领导汇报,汇报后镇上主要领导给汉滨区国土局监察室汇报才能处理,张所长称收取的这些费用都是违法的,属于典型的吃拿卡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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